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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一城少帅

[讨论]组建第五个中央直辖市----宜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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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25 17:03 |
:lol。。。。。。。。。。。。。。。
发表于 2015-5-4 00:00 |
这个好
发表于 2015-5-6 00:10 |
这个必须置顶
发表于 2015-5-6 00:11 |
这个必须置顶

发表于 2015-5-18 10:54 |
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吗?

发表于 2015-5-20 11:43 |
成为直辖市的条件:
一是区域布局要合理,新直辖市应该是大的区域内的首位中心城市,有足够发展空间。应与原有直辖市有一定距离,否则浪费资源、增加内耗,抵消和减弱中心城市的辐射功能。
二是人口不宜少于200万人,否则难以形成区域政治中心的地位,这是一个城市经济社会效益的基础。
三是应有较强的经济实力,经济总量应高於全国大城市平均值,财政至少能够自给自足,这也是保障中央财政调控能力的要求。
一般情况下,这三个条件全部具备才能设立直辖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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