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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医学院附属中医院非法行医、草菅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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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8 11:45 |
另外我原单位有个同事得了及萎缩,泸医医生先问的就是:你报得倒帐不?
我同事说,报得倒。
然后医生就管得有没用,开了一大堆药。。
同事住了一个月的院,用了几万块钱

发表于 2011-7-8 11:46 |
强烈建议:卫生部门把泸医弄来好生点整顿一下!整顿内容包括:行医态度、医生素质、收红包的问题、乱开药的问题、责任心问题……
同事的网友,请顶起

发表于 2011-7-12 09:21 |
医院的行为应该构成非法经营罪。纳闷的是,一个堂堂的三级甲等医院,居然敢如此大胆。利益驱使是一个方面,而我们主管部门的监管和处罚不力,甚至于纵容、包庇,是这种草芥人命的真正原因。看看医院上级主管部门的回复,到底我们的法律法规为谁而制定。
    应该严惩泸州医学院附属中医院这种行为,不然,我们的法律将会失去她应有的公信力。
    拭目以待。
    患者因为觉得某些不公,如果“阻挠”医院正常秩序,就会定位医闹。而这所三甲医院明知违法,却为了利益,置法律余不顾,该受到怎样的处罚呢。这世界真的公平吗?

发表于 2011-7-13 00:06 |
网上吹这些能解决实际问题?

发表于 2011-7-13 09:12 |
当利欲熏心时,医生就不是天使,是恶魔!!谁可以阻止,就是这些可以用人民赋予你们权利的这些职能部门,用法规来遏制和惩处那些天使变恶魔的人和事!!否则用“助纣为虐”来形容,一点都不过分!!!!
   让有良知的人通过此事件去想想“官僚”“官官相护”“利益驱使”.....的成因!!!医患矛盾何以日益突出的根本原因!!
      监管不力才可能有下面的胡作非为和利欲熏心!
发表于 2011-7-13 14:59 |
吓人

发表于 2011-7-15 13:56 |
卫生部、科技部、公安部、监察部、国家人口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总后勤部卫生部关于继续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通知
(卫监督发〔2007〕131号)
各级监察机关要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甚至严重失职渎职或者徇私舞弊、纵容或放任非法行医的,以及对非法行医压案不查、瞒案不报、包庇袒护的,要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行政执法机关在案件查处中,要与监察机关密切配合,对应当追究责任的,坚决依纪依法作出处理;要加强与公安、司法机关的衔接、配合,对涉嫌非法行医、欺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犯罪,坚决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绝不能以罚代刑。

发表于 2011-7-15 14:00 |
卫生部、科技部、公安部、监察部、国家人口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总后勤部卫生部关于继续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通知
(卫监督发〔2007〕131号)
各级监察机关要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甚至严重失职渎职或者徇私舞弊、纵容或放任非法行医的,以及对非法行医压案不查、瞒案不报、包庇袒护的,要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行政执法机关在案件查处中,要与监察机关密切配合,对应当追究责任的,坚决依纪依法作出处理;要加强与公安、司法机关的衔接、配合,对涉嫌非法行医、欺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犯罪,坚决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绝不能以罚代刑。

发表于 2011-7-15 14:50 |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杨殿兴严重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纵容、放任非法行医;对非法行医压案不查、瞒案不报、包庇袒护!天理何在??


发表于 2011-7-18 09:25 |
医院的行为应该构成非法经营罪。纳闷的是,一个堂堂的三级甲等医院,居然敢如此大胆。利益驱使是一个方面,而我们主管部门的监管和处罚不力,甚至于纵容、包庇,是这种草芥人命的真正原因。看看医院上级主管部门的回复,到底我们的法律法规为谁而制定。
    应该严惩泸州医学院附属中医院这种行为,不然,我们的法律将会失去她应有的公信力。
    拭目以待。
    患者因为觉得某些不公,如果“阻挠”医院正常秩序,就会定位医闹。而这所三甲医院明知违法,却为了利益,置法律余不顾,该受到怎样的处罚呢。这世界真的公平吗?

发表于 2011-7-20 09:10 |
卫生部、科技部、公安部、监察部、国家人口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总后勤部卫生部关于继续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通知
(卫监督发〔2007〕131号)
各级监察机关要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甚至严重失职渎职或者徇私舞弊、纵容或放任非法行医的,以及对非法行医压案不查、瞒案不报、包庇袒护的,要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行政执法机关在案件查处中,要与监察机关密切配合,对应当追究责任的,坚决依纪依法作出处理;要加强与公安、司法机关的衔接、配合,对涉嫌非法行医、欺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犯罪,坚决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绝不能以罚代刑。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杨殿兴严重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纵容、放任非法行医;对非法行医压案不查、瞒案不报、包庇袒护!天理何在??
 楼主| 发表于 2011-7-28 09:01 |
四川中医药管理局杨殿兴把我们老百姓确实当成了“蚂蚁”,弄死了一个老百姓,就像弄死一只蚂蚁,有什么嘛!这就是我们四川的官员吗! 才有泸州医学院附属中医院的胆大妄为、草菅人命!
 楼主| 发表于 2011-7-29 09:22 |
医患关系的紧张,医院的胆大妄为,就是因为有我们这些职能部门的不作为、和充当保护伞!收了多少保护费?有什么猫腻?我相信四川省政府是不容许如此渎职和败坏政府形象的官员存在的!!!强烈要求政府严惩医院相关人员!非法行医的医院院长该承担什么责任?
 楼主| 发表于 2011-7-29 12:58 |
“温家宝:遇难者亲属要的是公道 不是给完钱就算完事!!”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杨殿兴局长,我们要的就是这个公道!要求对泸州医学院附属中医院超范围执业,非法行医致人死亡按相关法规进行处理!!
 楼主| 发表于 2011-8-1 08:58 |
医院的行为应该构成非法经营罪。纳闷的是,一个堂堂的三级甲等医院,居然敢如此大胆。利益驱使是一个方面,而我们主管部门的监管和处罚不力,甚至于纵容、包庇,是这种草芥人命的真正原因。看看医院上级主管部门的回复,到底我们的法律法规为谁而制定。
  应该严惩泸州医学院附属中医院这种行为,不然,我们的法律将会失去她应有的公信力。
  拭目以待。
  患者因为觉得某些不公,如果“阻挠”医院正常秩序,就会定位医闹。而这所三甲医院明知违法,却为了利益,置法律余不顾,该受到怎样的处罚呢。这世界真的公平吗?
 楼主| 发表于 2011-8-2 09:21 |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严重不作为,包庇、纵容非法行医。当利欲熏心时,医生就不是天使,是恶魔!!谁可以阻止,就是这些可以用人民赋予你们权利的这些职能部门,用法规来遏制和惩处那些天使变恶魔的人和事!!否则用“助纣为虐”来形容,一点都不过分!!!!
 楼主| 发表于 2011-8-3 09:05 |
强烈要求四川省政府纪检、监察部门对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局长杨殿兴严重不作为、包庇纵容非法行医事件进行查处;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泸州医学院附属中医院“的非法行医行为惩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还老百姓一个公道!!
发表于 2011-8-3 19:46 |
:L:L:L:L:L
 楼主| 发表于 2011-8-4 09:20 |
强烈要求四川省政府纪检、监察部门对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局长杨殿兴严重不作为、包庇纵容非法行医事件进行查处;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泸州医学院附属中医院“的非法行医行为惩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还老百姓一个公道!!
 楼主| 发表于 2011-8-5 09:04 |
强烈要求四川省政府纪检、监察部门对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局长杨殿兴严重不作为、包庇纵容非法行医事件进行查处;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泸州医学院附属中医院“的非法行医行为惩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还老百姓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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