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亲目了一场公开招标的过程,2010年12月20日自贡市贡井区人民武装部民兵训练基地发布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为2007~2009年.(即2009年必须完工的项目)四川建设网2011年1月13日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第一名自贡市永安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安建司)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类似业绩要求,提供业绩年份为2009~2010年(见后附表)。自贡市鸿发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发建司)在规定投诉日期内于2011年1月18日对此次工程建设招标提出书面投诉。分别交于自贡市发改委政策法规科林*科长,自贡市招投标管理站沈**站长,自贡市监察局招标监督办公室罗**主任手中,不知什么原因,没几天就有人找到鸿发建司,要求撤诉。此时鸿发建司李总表示了极大寻求公正的勇气,断然拒绝。在此后与三家主管部门的意见交换中,竟然认为这只是字面理解的问题,永安建司的投标文件近年类似业绩的年份要求是合符要求的。哈哈哈。。司马昭之心啊。。
2011年2月10日三家主管部门软硬兼施的把鸿发建司李总从成都召回。可知鸿发建司的投诉是有委托代理人的啊,那就是我。会上三家主管部门同样表示是字面理解的问题,看来他们全然已经成为永安建司的代言人了哦。意思明确两个字—撤诉。沈**站长暗示鸿发如果不撤诉,以后的投标中可是要有投诉记录的哦,有些事情不好办哈。此时李总同样表示了寻求公正极大的勇气,迂回回复道公司是股份制,下来要同股东商量。无比佩服李总!有血有肉不畏强权的热血男儿!!第二天即2011年2月11日鸿发建司通过委托代理人龚德联(本人)分别回复了三家主管部门,明确表示不撤诉。三家主管部门表示此事是在招标过程中出的投诉,那就发改委出个书面投诉回复意见。此时我在想林*科长不会有那么大的胆量吧。敢于遮掩摆在桌面上的问题。那就拭目以待吧。
2月21日,一个阴霾的日子,乌云遮挡了天空,不见阳光。原本想找发改委问问情况,得到的答复与天气截然相反晴天霹雳啊,鸿发李总已经撤诉,在这段日子里李总不知受了方方面面多大的压力,最后还是已屈服收场。此时的我现在回想起在发改委听见林*科长与招监办罗**主任的谈话。罗**主任道鸿发胆敢不撤诉,就查他,每次招标,都好好关照下。一个共产党的纪检干部说出这样的话,可想而知我们党的纪检工作,对于任何违纪违法来说是绝不姑息,拒不手软的。罗**主任在下佩服你为人民群众办事,代言的勇气与决心。哈哈。。但不是广大人民群众。汗颜啊。。同时我也对李总的屈服表示理解,毕竟在自贡建筑市场上打拼,不撤诉,能得到三家主管部门的“关照”,我看再大的建筑公司也只好熄火。
但我想说的是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中第十九条投诉处理决定做出前,投诉人要求撤回投诉的,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说明理由,由行政主管部门视情况,决定是否准予回。 (一)已经查实有明显违法行为的,应当不准撤回。并继续查处直至做出处理决定。 不知鸿发李总是以什么理由撤回投诉?也不知行政主管部门是否准予撤回? 乌云不会永远遮挡天空,阴霾的天气总会过去,拨云见日总会有的。毕竟是在共产党执政的天下。期待明媚的阳光普照大地,袭我一身,格外的暖和。。 龚德联 手机:18708307217 身份证:510321197109240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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