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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杂谈] 本月起 泸州实行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网上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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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7 09: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2月6日,记者从泸州市卫生计生委获悉,从本月起,全市实行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网上申报。无法查明身份患者所发生的急救费用,身份明确但无力缴费的患者所拖欠的急救费用,都可以申报疾病救助基金。
泸州市卫生计生委有关负责人说,根据要求,医疗机构收治救助对象后,及时通报公安机关(辖区公安派出所)。应急救治阶段结束后,医疗机构可在公安机关等部门的协助下设法查明欠费者的身份。对已明确身份的患者发生的急救费用,医疗机构应当及时追讨欠费。

对经医疗机构所在地派出所查询无法查明患者身份的,由医疗机构辖区公安派出所在相关的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对于身份明确但无力缴费的患者,由患者户籍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核实其是否为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或特困供养人员并盖章。对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由患者户籍所在地扶贫移民局核实是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流浪、乞讨人员由医疗机构所在地民政部门或救助管理机构进行核实、登记后纳入疾病应急救助范围。

对于无法查明身份或者身份明确但无力缴费的患者发生的急救费用,医疗机构向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经办管理机构提交申请表,以及患者住院票据、费用清单和应急救治病历等有关证明材料,申请支付。患者出院超过6个月的,不再受理应急救助申请。

根据要求,身份不明或无力支付的患者所产生的院前急救、急诊科、ICU三个阶段费用,通过责任人、工伤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各类保险、公共卫生经费、医疗救助基金、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资金等正常支付渠道,经核实无上述渠道或经上述渠道支付后费用有缺口的,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经办管理机构应当及时汇总欠费情况,并足额安排应急救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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