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穿“服务民众,免费安装电梯”的骗局
今年初开始,在内江市市中区、东兴区等居民住宅小区不断出现一个怪象:一家名为“四川亿鑫电梯有限公司”的电梯企业到处散发《关于为多层楼房居民免费安装电梯致业主的信》(以下简称《信》)。该公司既非公益性组织更非慈善机构,而是一家纯粹以盈利为目的的经营性电梯公司。这样一家居然打出为业主提供免费工程服务的旗号,其用意令人费解。
今年10月经内江市第七届人民政府第2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内江市既有住宅建筑增设电梯实施办法》(内住建局[2017]267号)(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印发实施。从《信》的内容上不难看出看出,四川亿鑫电梯有限公司仿佛早在去年底就已预知了《办法》内容,所谓“服务民众,免费安装电梯”的宣传其实就是冲着几百万甚至几千万额度政府补助资金而提前布设的市场骗局。
来自不同渠道的信息表明,截至2017年11月,内江市政府首批次限定的40个电梯增设项目报备已受理完毕,暂不受理后续项目申请报备。而已受理的40个电梯增设项目基本上都是由四川亿鑫电梯有限公司申请报备。
以上情况充分表明,四川亿鑫电梯公司布设的“服务民众,免费安装电梯”骗局一旦得逞,势必严重侵害既有住宅业主的合法权益和政府的公信力,因此,有关部门应当予以高度关注和认真查处。
四川亿鑫电梯公司“服务民众,免费安装电梯”骗局一旦得逞,势必造成以下危害:
一、侵占居民业主对政府补助资金的所有权和支配权
该公司抢在政府文件出台之前,利用业主对政府补贴政策缺乏了解或者根本不知情,利用“服务民众,免费安装电梯”蛊惑宣传,冒充投资主体,诱使居民业主与其签约,把自身潜移默化为政府补贴的实际受益者,恶意侵占居民业主对政府补助资金应当享有的所有权和支配权。
二、侵占居民业主对电梯设备的所有权
从省内宜宾、泸州、自贡、广安、南充、雅安等地实施情况看,政府对居民业主实行补贴的资金额度是每台电梯10-25万元不等。按照最低额度10万元标准,已经完全满足全款采购单台常用电梯设备的资金需求,因此,利用政府补助资金购买的电梯设备所有权应当归居民业主所有。该公司利用“服务民众,免费安装电梯”的蛊惑宣传,冒充投资主体,诱使居民业主与其签约,并自立电梯设备所有权,将电梯资产据为己有,恶意侵占了居民业主对电梯设备应当享有的所有权。
三、侵占居民业主对电梯设备的无偿使用权
政府用资金补贴业主,业主用政府补贴资金购买电梯无偿使用,这是业主应得的实惠。该公司利用“服务民众,免费安装电梯”的蛊惑宣传,冒充投资主体,诱使业主与其签约,自立电梯设备经营权,要求业主付费(1元/次)使用电梯,恶意侵占了业主对电梯应当享有的无偿使用权。
四、侵占利益受损居民业主的受补偿权
老旧楼房增设电梯,一、二楼业主不仅不受益,反而在通行、通风、采光、噪声、视线、居室隐私等方面遭受不利影响。对此,省内各地政府都指导推行了各自不同的补偿方案,补偿标准为0.5-1.5万元/户。该公司利用“服务民众,免费安装电梯”的蛊惑宣传,冒充投资主体,诱使业主与其签约,完全忽视一、二楼业主利益受损实际,恶意侵占了利益受损业主的受补偿权。
五、侵占居民业主对服务商的选择权
老旧楼房增设电梯项目完成后,必然产生长周期的电梯维护保养需求,业主应当充分享有对维护保养服务商的选择权。该公司利用“服务民众,免费安装电梯”的蛊惑宣传,冒充投资主体,诱使业主放弃电梯所有权,并自立经营权,强制捆绑服务,使业主彻底丧失了对服务商的选择权。
六、严重损害政府的公信力
省市县(区)三级政府对老旧楼房增设电梯实行财政资金补助的政策是针对老旧楼房业主急需改善居住生活环境条件的实际情况踢出来的,得实惠的应当是老旧楼房业主。四川亿鑫电梯有限公司“服务民众,免费安装电梯”骗局一旦得逞,势必导致如下严重后果:政府财政几百万甚至几千万元资金被该公司以增设电梯项目实施主体名义据为己有,同时利用政府买单取得电梯资产所有权。不仅如此,该公司还自立电梯经营权,向业主收取1元/次的电梯有偿使用费。这样一来,除了该公司既拿政府的钱又拿业主的钱以外,业主从政府补助资金上得不到任何实惠,几百万甚至几千万政府补助资金的性质和用途就会发生异变,政府的公信力因此会遭受极大的损害。
最后强烈呼吁:
第一,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职责,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强电梯增设项目政府补助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有效预防在《办法》实施过程中在政府部门和市场主体之间可能出现的权利寻租和不正当利益输送情形发生;
第二,已经受四川亿鑫电梯公司“服务民众,免费安装电梯”蛊惑蒙蔽与其签订协议的老旧住宅业主(尤其是利益受损业主)幡然猛醒,迅速展开维权行动,追讨确认自身合法权益;
第三、尚未与其签订协议的老旧楼房业主务必提高警惕,吃透政府补助政策精神,加强维权意识,防患于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