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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是百姓耍赖还是副局长强横?其间政府在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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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pp

发表于 2009-5-20 09:42 |
QUOTE:
以下是引用零档案在2009-5-19 23:11:00的发言:

???? 偶尔路过而已,说几句话就把你刺激了?如果这么容易受刺激,你还混什么论坛啊?如果很闲,就不要只在这个论坛混或者这个帖子里混,你这样的目的谁都看得出来,其身份恐怕就会很快被人家识破。

?????现在你以“小学水平”之类的耍赖语言来搪塞,不过是转移话题,说你没有水平不只是说你文化高低,你如果非要认为自己水平低,别人拿你也没有办法。你要搞清楚,论坛上的确高手如云,你这样的水平永远都没有市场的……一时脑残不要紧,要紧的是还不知道进补!……所以就不要说别人什么马甲不马甲的,因为你也没实名制。甚至你声称是个混论坛的,到现在还不知道“马甲”是什么意思,这才真正该“汗”!

???? 至于“啥都要管”,我看某人还要管版主置顶之类的事情,这才叫“啥都要管”,不是一般的牛。问题是就这么点水平,连起码的常识都没有,便到论坛来混,不是一般的悲哀。

嘿嘿 还是你牛~ 我马上申请全方位补课~

发表于 2009-5-20 09:37 |

楼上的,点到死穴了。是赵家找的枪手,失手之后,不,失身之后,落荒之情状!

 

hpp

发表于 2009-5-20 09:59 |
QUOTE:
以下是引用网络民情在2009-5-20 9:42:00的发言:
万源那个三不管之地,官员们除了打牌、喝酒、洗脚、搓背、唱歌之外,基本无人上网,更不用说像汪洋书记,刘奇葆书记,上网查看民情了。所以,吴副局也不例外,自己不会上网搞,请人搞,他那老婆据说请的是幼儿园的老师搞。HPP估计只是其中之一哈

嘿嘿 真有人请我就好了哦 还能收费~ 俺义务的~不请自来的0 ~ 不像那些新马甲一看就是为回帖子而来~
这个事情没讨论的意义了 我还是继续当潜水员算了~
顺便说一下 最近才发现以前我发的达州新闻啊回的帖啊 居然一个都找不到了~ 这个是啥意思咧 给我删老的?
hpp

发表于 2009-5-19 20:57 |
QUOTE:
以下是引用副局好在2009-5-19 13:42:00的发言:
很强壮很有力嘛

确实没想到她这么瞥~汗死 哈哈哈 又何必呢 这事让管理部门来判定多撇托
hpp

发表于 2009-5-19 20:54 |
QUOTE:
以下是引用零档案在2009-5-19 11:45:00的发言:
从头看到尾,发现这个hpp先生占据了大半的发言空间……他哪来这么多话来说啊,况且说的都是没水平的话!

论坛论坛 名字就叫论坛 还不能说多了嗦?我总没学人家发大字 还重复发N篇吧
我就一小市民 我喜欢看热闹也喜欢评论 而且这个事情我就觉得赵家不对 我确实没水平 因为我小学语文学得瞥 但是不妨碍我表达自己观点吧? 只要有小学水平的看得懂就是~
\ 你有水平噻 你是北大文学系的~

你不喜欢我就不说了嘛 这年头牛人真多 啥都要管 汗 还是一个马甲~

发表于 2009-5-19 19:48 |

看来副局长一家还是很明智嘛,知道这样闹对自己没有好处,也就少发些言了!

发表于 2009-5-20 14:52 |

本人初懂法律,当然,比“万源市人们政府”的法律水平要差一些,即便如此,我还是建议赵玉华一家可以状告“万源市人民政府”,告政府:

1、在网上发布虚假文件,混淆视听,影响安定团结,影响社会和谐。因为上面所引文件是以“万源市人们政府”的名义发布在网上的,只有“万源市人民政府”,没有“万源市人们政府”。这个叫制假,传播假消息。

2、行政不作为。因为如果上引文件是真,那么,“赵玉华于2008年11月4日经万源市房屋安全鉴定办公室鉴定为“D”级危房。2008年11月20日万源市太平镇人民政府同意送建设部门审批。我局2008年12月4日张国军、童虎两人实地勘查和了解”,从2008年11月4日,到2009年5月15日,在长达7个月的时间里,政府在干什么?为何没对赵家的危房做出任何处理意见?如此低效率的政府,还有存在的必要吗?

3、以规定代替法律,不依法行政。上面文件“按《达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规范》及赵玉华本人申请的建房高度,他们房屋之间的间距至少保证11米的采光间距。”我国法律在《物权法》里,对采光,并没有做出明确规定,万源市却不顾自己是山城的客观事实,整出个“11米来”,法律依据在哪里?

4、不关心老百姓的冷暖。赵家房屋因“受512汶川大地震影响”,“整体出现险情”,政府不闻,不问,不帮助,反而以吴家不签协议为理由,为借口,不给赵家批准恢复重建的建筑许可,这是谁的政府?是人民的政府吗?拿纳税人的钱,不为纳税人服务,这是什么样的人民政府啊!

发表于 2009-5-20 14:50 |

嘿嘿,“依法行政”,总理多次强调的“依法行政”。这一回,我这个革命老区群众终于见识了我们革命老区的“人们政府”是如何依法行政的。

我查了我国现行的法律,关于“采光权”,在《物权法》89条有如下规定:

  第八十九条 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是什么呢? 2001年7月31日,建设部颁布《建筑采光设计标准》。2002年8月30日,建设部专门就房屋建筑部分发布《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2002年3月1日,建设部发布《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按照该规范规定,旧区改造住宅日照标准按照大寒日的日照不低于1小时执行。

我看赵玉华撤危房,再建房,属于“旧房改造”,只要他家的房屋修好之后,在大寒日那天,他后面住着的四层小洋楼的的吴副局保证有一个小时的日照即可。这就是法律。

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下位法(包括各级政府自己制定的政策,规章)必须与上位法(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不发生冲突。国家制定的《物权法》并没有规定相邻两个建筑物的间距,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四川省万源市,却规定出来个11米,革命老区难道真的是特殊地区,可以不遵守国家法律,怪不得我们革命老区的老百姓要说“山高皇帝远,猴子称霸王”了。

写到这里,我突然想起我们革命老区几年前在全中国乃至全世界出了一回大名,就是“著名的追X事件”,有个叫林X的书记,好像还因此有点什么?这一回,我们革命老区,难道要在“赵玉华事件”上再出一回大名。

再说,按照我们革命老区的“人们政府”的说法,我们万源市的街道之间,有多少是相距有11米的?人民政府的各机构与人民群众的住房之间,有多少达到了11米,如此一来,要符合革命老区自己制定的要求,整个万源市恐怕要推倒重来了喔。

发表于 2009-5-20 14:40 |

强烈要求晒一晒万源市人事局副局长吴书平、计划生育指导站站长王选琼的小洋楼、绵阳、达州等地的房产。

发表于 2009-5-20 14:40 |
 

强烈要求晒一晒万源市人事局副局长吴书平、计划生育指导站站长王选琼的小洋楼、绵阳、达州等地的房产。

发表于 2009-5-20 12:07 |

各位网友:

关于楼主所反映的问题,万源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并责成万源市规划和建设局调查处理,现将处理回复结果附后:

 

 

万源市规划和建设局

关于赵玉华在论坛栏目发表的《万源市人事局

副局长吴书平阻止百姓灾后房屋重建》帖子的回复

 

市长信箱办公室:

赵玉华于2008年11月4日经万源市房屋安全鉴定办公室鉴定为“D”级危房。2008年11月20日万源市太平镇人民政府同意送建设部门审批。我局2008年12月4日张国军、童虎两人实地勘查和了解,该地块周边均已建设,公用通道和四邻间距都不满足国家关于采光间距要求,若要建房必须退让公用通道、同时与四邻签定采光间距协议;赵玉华与邻居何怀楠、何怀敏、何怀泉已达成协议,但赵玉华至今没有与吴书平达成协议,按《达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规范》及赵玉华本人申请的建房高度,他们房屋之间的间距至少保证11米的采光间距。

依据2009年1月23日万源市城乡规划委员会的会议纪要和2009年3月26日召开的全市城乡建设及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会议要求,在万源市城区规划范围内全面停止私人单独建房(万源市城区规划范围是北至池家河,南至坪溪,东至茶垭,西至庙沟背面山脊)。赵玉华申请改建房屋的地址在东关路与王家沟交汇处旁边,属城市规划近期建设范围内。

综上所述,赵玉华提出的危房改建申请,我局暂不予批准,假若今后可以批准赵玉华进行危房改建,其房屋间距也必须满足采光间距的要求或与四邻答成书面协议,同时满足消防安全的扑救距离。



万源市规划和建设局

二00九年五月十五日

 

发表于 2009-5-20 12:07 |

各位网友:

关于楼主所反映的问题,万源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并责成万源市规划和建设局调查处理,现将处理回复结果附后:

 

 

万源市规划和建设局

关于赵玉华在论坛栏目发表的《万源市人事局

副局长吴书平阻止百姓灾后房屋重建》帖子的回复

 

市长信箱办公室:

赵玉华于2008年11月4日经万源市房屋安全鉴定办公室鉴定为“D”级危房。2008年11月20日万源市太平镇人民政府同意送建设部门审批。我局2008年12月4日张国军、童虎两人实地勘查和了解,该地块周边均已建设,公用通道和四邻间距都不满足国家关于采光间距要求,若要建房必须退让公用通道、同时与四邻签定采光间距协议;赵玉华与邻居何怀楠、何怀敏、何怀泉已达成协议,但赵玉华至今没有与吴书平达成协议,按《达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规范》及赵玉华本人申请的建房高度,他们房屋之间的间距至少保证11米的采光间距。

依据2009年1月23日万源市城乡规划委员会的会议纪要和2009年3月26日召开的全市城乡建设及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会议要求,在万源市城区规划范围内全面停止私人单独建房(万源市城区规划范围是北至池家河,南至坪溪,东至茶垭,西至庙沟背面山脊)。赵玉华申请改建房屋的地址在东关路与王家沟交汇处旁边,属城市规划近期建设范围内。

综上所述,赵玉华提出的危房改建申请,我局暂不予批准,假若今后可以批准赵玉华进行危房改建,其房屋间距也必须满足采光间距的要求或与四邻答成书面协议,同时满足消防安全的扑救距离。



万源市规划和建设局

二00九年五月十五日

 

发表于 2009-5-20 12:08 |

各位网友:

关于楼主所反映的问题,万源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并责成万源市规划和建设局调查处理,现将处理回复结果附后:

 

 

万源市规划和建设局

关于赵玉华在论坛栏目发表的《万源市人事局

副局长吴书平阻止百姓灾后房屋重建》帖子的回复

 

市长信箱办公室:

赵玉华于2008年11月4日经万源市房屋安全鉴定办公室鉴定为“D”级危房。2008年11月20日万源市太平镇人民政府同意送建设部门审批。我局2008年12月4日张国军、童虎两人实地勘查和了解,该地块周边均已建设,公用通道和四邻间距都不满足国家关于采光间距要求,若要建房必须退让公用通道、同时与四邻签定采光间距协议;赵玉华与邻居何怀楠、何怀敏、何怀泉已达成协议,但赵玉华至今没有与吴书平达成协议,按《达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规范》及赵玉华本人申请的建房高度,他们房屋之间的间距至少保证11米的采光间距。

依据2009年1月23日万源市城乡规划委员会的会议纪要和2009年3月26日召开的全市城乡建设及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会议要求,在万源市城区规划范围内全面停止私人单独建房(万源市城区规划范围是北至池家河,南至坪溪,东至茶垭,西至庙沟背面山脊)。赵玉华申请改建房屋的地址在东关路与王家沟交汇处旁边,属城市规划近期建设范围内。

综上所述,赵玉华提出的危房改建申请,我局暂不予批准,假若今后可以批准赵玉华进行危房改建,其房屋间距也必须满足采光间距的要求或与四邻答成书面协议,同时满足消防安全的扑救距离。



万源市规划和建设局

二00九年五月十五日

 

发表于 2009-5-20 12: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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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源市规划和建设局

关于赵玉华在论坛栏目发表的《万源市人事局

副局长吴书平阻止百姓灾后房屋重建》帖子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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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玉华于2008年11月4日经万源市房屋安全鉴定办公室鉴定为“D”级危房。2008年11月20日万源市太平镇人民政府同意送建设部门审批。我局2008年12月4日张国军、童虎两人实地勘查和了解,该地块周边均已建设,公用通道和四邻间距都不满足国家关于采光间距要求,若要建房必须退让公用通道、同时与四邻签定采光间距协议;赵玉华与邻居何怀楠、何怀敏、何怀泉已达成协议,但赵玉华至今没有与吴书平达成协议,按《达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规范》及赵玉华本人申请的建房高度,他们房屋之间的间距至少保证11米的采光间距。

依据2009年1月23日万源市城乡规划委员会的会议纪要和2009年3月26日召开的全市城乡建设及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会议要求,在万源市城区规划范围内全面停止私人单独建房(万源市城区规划范围是北至池家河,南至坪溪,东至茶垭,西至庙沟背面山脊)。赵玉华申请改建房屋的地址在东关路与王家沟交汇处旁边,属城市规划近期建设范围内。

综上所述,赵玉华提出的危房改建申请,我局暂不予批准,假若今后可以批准赵玉华进行危房改建,其房屋间距也必须满足采光间距的要求或与四邻答成书面协议,同时满足消防安全的扑救距离。



万源市规划和建设局

二00九年五月十五日

 

发表于 2009-5-20 1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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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楼主所反映的问题,万源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并责成万源市规划和建设局调查处理,现将处理回复结果附后:

 

 

万源市规划和建设局

关于赵玉华在论坛栏目发表的《万源市人事局

副局长吴书平阻止百姓灾后房屋重建》帖子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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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玉华于2008年11月4日经万源市房屋安全鉴定办公室鉴定为“D”级危房。2008年11月20日万源市太平镇人民政府同意送建设部门审批。我局2008年12月4日张国军、童虎两人实地勘查和了解,该地块周边均已建设,公用通道和四邻间距都不满足国家关于采光间距要求,若要建房必须退让公用通道、同时与四邻签定采光间距协议;赵玉华与邻居何怀楠、何怀敏、何怀泉已达成协议,但赵玉华至今没有与吴书平达成协议,按《达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规范》及赵玉华本人申请的建房高度,他们房屋之间的间距至少保证11米的采光间距。

依据2009年1月23日万源市城乡规划委员会的会议纪要和2009年3月26日召开的全市城乡建设及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会议要求,在万源市城区规划范围内全面停止私人单独建房(万源市城区规划范围是北至池家河,南至坪溪,东至茶垭,西至庙沟背面山脊)。赵玉华申请改建房屋的地址在东关路与王家沟交汇处旁边,属城市规划近期建设范围内。

综上所述,赵玉华提出的危房改建申请,我局暂不予批准,假若今后可以批准赵玉华进行危房改建,其房屋间距也必须满足采光间距的要求或与四邻答成书面协议,同时满足消防安全的扑救距离。



万源市规划和建设局

二00九年五月十五日

 

发表于 2009-5-20 12:07 |

各位网友:

关于楼主所反映的问题,万源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并责成万源市规划和建设局调查处理,现将处理回复结果附后:

 

 

万源市规划和建设局

关于赵玉华在论坛栏目发表的《万源市人事局

副局长吴书平阻止百姓灾后房屋重建》帖子的回复

 

市长信箱办公室:

赵玉华于2008年11月4日经万源市房屋安全鉴定办公室鉴定为“D”级危房。2008年11月20日万源市太平镇人民政府同意送建设部门审批。我局2008年12月4日张国军、童虎两人实地勘查和了解,该地块周边均已建设,公用通道和四邻间距都不满足国家关于采光间距要求,若要建房必须退让公用通道、同时与四邻签定采光间距协议;赵玉华与邻居何怀楠、何怀敏、何怀泉已达成协议,但赵玉华至今没有与吴书平达成协议,按《达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规范》及赵玉华本人申请的建房高度,他们房屋之间的间距至少保证11米的采光间距。

依据2009年1月23日万源市城乡规划委员会的会议纪要和2009年3月26日召开的全市城乡建设及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会议要求,在万源市城区规划范围内全面停止私人单独建房(万源市城区规划范围是北至池家河,南至坪溪,东至茶垭,西至庙沟背面山脊)。赵玉华申请改建房屋的地址在东关路与王家沟交汇处旁边,属城市规划近期建设范围内。

综上所述,赵玉华提出的危房改建申请,我局暂不予批准,假若今后可以批准赵玉华进行危房改建,其房屋间距也必须满足采光间距的要求或与四邻答成书面协议,同时满足消防安全的扑救距离。



万源市规划和建设局

二00九年五月十五日

 

发表于 2009-5-20 20:51 |

[quote] 至于“啥都要管”,我看某人还要管版主置顶之类的事情,这才叫“啥都要管”,不是一般的牛。问题是就这么点水平,连起码的常识都没有,便到论坛来混,不是一般的悲哀。 
   一群骂街的在里面上窜下跳,本来就讨厌!很多都已经疯了....逮谁咬谁!!!什么“零档案”、“wuji321”、“副局好”、“三缺一”、.....等等马甲们!长得丑不是你们的错,出来吓人、丢人现眼就是你们的不对了!!

   本人是想把事情看清楚,督促版主、论坛公正、公平、中立地对待这个帖子,人家网站、论坛、管理人员、版主都没有对我的帖子没说什么,还把我的帖子了置顶,虽然回帖的人少,但我还很庆幸你们这些马甲们没来(少了乌合之众的骂街的人),就WUJI321讨厌得很!!乱在我的帖中回!!!我管版主置顶事情。管你零档案啥比事!!

    一群啥都不懂的马甲在这里骂街,逮谁都觉得是副局长!逮谁都在乱咬!甚至还人身攻击!就你们那点动机猪都知道(猪都笑了)很丢人现眼的!!!还把遥远先生弄来做文章,他那么远,他搞得懂个比!!拿起枪到处找枪手!!!

   就你们这点水平在论坛中丢人现眼,我们达州市的叫法是“哈比戳戳”,万源好像有个叫法“格包子”,一群宝气!!!!

  

   

发表于 2009-5-20 22:14 |
QUOTE:
以下是引用shb1234在2009-5-20 20:51:00的发言:

[quote] 至于“啥都要管”,我看某人还要管版主置顶之类的事情,这才叫“啥都要管”,不是一般的牛。问题是就这么点水平,连起码的常识都没有,便到论坛来混,不是一般的悲哀。 
   一群骂街的在里面上窜下跳,本来就讨厌!很多都已经疯了....逮谁咬谁!!!什么“零档案”、“wuji321”、“副局好”、“三缺一”、.....等等马甲们!长得丑不是你们的错,出来吓人、丢人现眼就是你们的不对了!!

   本人是想把事情看清楚,督促版主、论坛公正、公平、中立地对待这个帖子,人家网站、论坛、管理人员、版主都没有对我的帖子没说什么,还把我的帖子了置顶,虽然回帖的人少,但我还很庆幸你们这些马甲们没来(少了乌合之众的骂街的人),就WUJI321讨厌得很!!乱在我的帖中回!!!我管版主置顶事情。管你零档案啥比事!!

    一群啥都不懂的马甲在这里骂街,逮谁都觉得是副局长!逮谁都在乱咬!甚至还人身攻击!就你们那点动机猪都知道(猪都笑了)很丢人现眼的!!!还把遥远先生弄来做文章,他那么远,他搞得懂个比!!拿起枪到处找枪手!!!

   就你们这点水平在论坛中丢人现眼,我们达州市的叫法是“哈比戳戳”,万源好像有个叫法“格包子”,一群宝气!!!!

  

   

我觉得以上那些语言是纯粹的干净汉语,不是骂街……这个是万源的严肃文件!其实,网上言论,每个人都能够看见的,骂或者没骂,大家都看的清楚!

发表于 2009-5-20 22:22 |

看看还有没有马甲来回我的话,再说

发表于 2009-5-21 13:08 |
      地震老赵重建房,
  吴局生气因阳光。
  我看副座要思量,
  少它几米又何妨!
  万里长城今犹在,
  不见当年秦始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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