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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普今

网上发“举报帖”,蓬溪青年被关押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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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23 11:25 |
普了几十年的法,到头来,到底是谁需要普法都没有搞清楚!![em05][em05][em02][em02]

发表于 2009-4-23 11:41 |
小伙子,您没有错!我支持你!

发表于 2009-4-23 02:30 |

 

纪委监察部门关注网络举报和网络反腐是对民众权利的尊重

 

——向杭州市纪委监察部门学习

 

421《青年时报》报道,为能在第一时间妥善处理“网络曝光问题”,杭州市纪委监察局建立了网络监督信息快速反应机制,派专人浏览网络,监控网友对杭州各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有关党风廉政建设、作风效能等方面的举报信息。一旦发现,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并即时发布信息回应。调查期间,纪委监察部门会随时关注网络上的最新情况,但对相关帖子不会随意删除或屏蔽。

 

网络时代的繁荣,让公民社会呈现出更加多元和开放的格局,网络举报和网络反腐,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应运而生并渐显威力——深圳海事局原党组书记林嘉祥的去职,“史上最牛房管局局长”周久耕的落马等等,都乃民众网络举报的胜利果实。

但这样的高兴我们实在持续不了多少时间,因为与此同时,网络举报人和网络反腐者,也正在陷入传统举报人命运的悲惨境地,有的,甚至比传统举报人更凄惨!

——因为网上发帖举报政府大规模违规征地,王帅被河南灵宝市警方跨省抓捕。庆幸的是,在舆论持续关注下,河南省副省长兼省公安厅长秦玉海向公众道歉,灵宝市公安局分管副局长被停职,王帅获得783.93元国家赔偿。

——同样因为网上发帖而被抓的39岁内蒙古男子吴保全,已在牢狱中被羁押整整1年。据报道,2007年和2008年,他两度被内蒙古鄂尔多斯市警方跨省抓捕,第一次被刑拘10天,第二次以诽谤罪被判刑1年。吴不服而上诉,该市中院以事实不清为由裁定重审。结果,在没有新增犯罪事实的前提下,刑期却从1年改判至2年。

——而在四川,遂宁市蓬溪县青年邓永固在网上用真名发布帖子,称“高升乡在退耕还林中存在违纪、违法行为”,并称遂宁市、蓬溪县及县林业局有关领导是“败类”。于去年1017日,因涉嫌诽谤罪被蓬溪县公安局刑拘。1231,蓬溪县检察院正式向蓬溪县法院提起公诉。2009420日上午,蓬溪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邓永固涉嫌诽谤罪一案。法庭经过调查、质证、辩论后,审判长宣布择日宣判。目前,邓永固已经在狱中度过了半年的囚徒时光。

 

我们不得不悲怆发问:还有多少个“王帅”因言获罪?

 

前不久,温家宝总理在与网友在线交流时的开场白说到:“我一直认为群众有权利知道政府在想什么、做什么,并且对政府的政策提出批评意见,政府也需要问政于民、问计于民”。如何对待网络举报和批评,的确是一面明镜,照出了执政的水平和姿态,更是政府对民意和舆情的重视、珍惜与否的“试金石”。

杭州市纪委派专人监控“反腐帖”的新举措,在“跨省抓捕”“因言获罪”中,更凸显了其创举性和珍贵性。其一,从主观上积极、高度重视网络“反腐帖”,把网络举报作为反腐败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旦发现,立即组织调查,当调查有一定结果时,在第一时间发布准确、权威的信息,最大程度地避免或减少公众猜测和新闻媒体的不准确报道。其二,在调查期间,纪委监察部门会随时关注网络上的最新情况,但对相关帖子不会随意删除或屏蔽,充分体现了对网友举报权和评论权的尊重。

这与“跨省抓捕”、因言获罪相比,是何等的天壤之别!

在“反腐倡廉建设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的今天,期盼能多些像杭州市那样及时调查、即时回应、不删贴、不屏蔽的快速反应机制,保障《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所规定的监督、批评、控告,检举等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使腐败现象和腐败官员在人民群众的监督下原形毕露,手莫伸,伸手必被捉。

 

发表于 2009-4-23 00:44 |
这就是传说中的实名制带来的后果?[em04][em04]

发表于 2009-4-23 15:18 |
[em02][em01][em01][em01][em01]我不想说什么了,有点不敢说了,恐惧了,俺小老百姓埋头做人。

发表于 2009-4-23 15:21 |

主要是俺上有老,下有小,一家人还靠着我的双手吃饭。

发表于 2009-4-23 20:17 |

哈哈!没骂你是"混世魔王"就算抬举你了!

只骂你是“败类”算你祖上积德了!

还嘴硬?混世魔王

发表于 2009-4-23 20:17 |
[em03][em03][em03][em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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