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教育服务站站长陈志华贪污一案
平昌县的检察官们,新年好!2011年关于陈志华行贿几十万元一案被你们拖进了2012年。俗话说得好“吃了口软,得了手软”,陈有的是贪污的钞票....中国社会之所以不能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是因为像你们这样的人太多了。看你们拖到何时?全县人民将拭目以待。你们要利用人民给予的权利维护法律的尊严,而不是作为谋一己之私利的宝座。希望上级领导能关心此事,对枉法者严惩。尤其是执法者违法。
惩治这些人,严重惩治。 请楼主自己转纪委办公室. 过年再说 不要擅自给某某定巘,把线索提供给司法机构,通过法律审理后,由法律给当事人判定罪与非罪吧。文明社会需要全社会恪守此条社会公约。 如果反腐像城管打击小商小贩那样的力度就好了。
;P;P;P;P;P;P 原来叫陈志华哟,还不晓得哟 如果反腐像城管打击小商小贩那样的力度就好了。
DanceRain 楼主:你题目说“原教育服务站站长陈志华贪污一案”,后面内容却称“关于陈志华行贿几十万元一案”,陈志华究竟涉嫌贪污还是涉嫌行贿,你还没弄清楚。案件办理必须遵守法定程序,相信这件案子会依法得到处理。其实检察官和我们普通百姓一样痛恨腐败,他们每年都要查办一批贪污腐败案件,县教育局原局长李某不也被严肃查办了吗?所以我们要明白了真相再理性发言,千万不要随意诋毁他人。
如果反腐像城管打击小商小贩那样的力度就好了 又是跟教育有关的事情 人要是不死该多好。 这种投井下石的人也不是什么好当当 中国的悲哀啊,司法不独立!难道你不知道在中国现在的政治体制下要处理一个贪官需要各级中共常委拍板吗?官官相卫呀!如果严厉打击贪官,那个今后还敢给领导们行贿呢? :o:o:o:o 李保国是咋个办的?该不会不了了之吧? 陈行贿犯法,固然该遭。商人做生意送情是潜规则,按理说可以理解。 平昌比陈可恶的人多得太多了,而楼主似乎对陈某却情有独钟,不致之于死地绝不善罢干休,又是为何?不会是为了那块肥肉吧 http://home.mala.cn/home.php?mod=space&uid=1029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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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教育服务站站长陈志华贪污一案
[*]平昌检察院严惩腐败
[*]平昌县人民检察院教育服务站站长陈治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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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居于服务站站长陈治华和平昌县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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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居于服务站站长陈治华和平昌县检察院
[*]贪污——平昌县教育服务站站长陈治华
[*]平昌检察院还法律和人民一个交代
可以看出,楼主的疾恶如仇也是有针对性的。:lo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