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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致南充佳兆业广场全体业主的回复公告 [打印本页]

作者: 成都佳兆业    时间: 2012-12-12 11:46
标题: 致南充佳兆业广场全体业主的回复公告
致南充佳兆广场全体业主的回复公告
尊敬的佳兆业广场业主:
感谢大家对南充佳兆业广场的关注和支持。日前,南充佳兆业广场项目的个别客户向我司提出关于公共部位的疑异问题要求我司给予合理回复。对此,我司非常重视并遵循对业主负责的态度,现就业主所关注的关于南充佳兆业广场的相关问题做如下回复:
一、    佳兆业集团始终秉承“客户至上、满意到家”的企业客户服务理念,并形成了400服务热线、项目客户咨询热线、政府部门监督等多重服务监督网络,全面保障我司楼盘的高质量服务,建成项目也屡获行业大奖,受到广大客户的认可。正因此,成立短短13年的佳兆业集团取得了快速的发展,至2011年全年销售额已达153亿元,综合实力位列全国上市房企15强。目前,我司在成都已建成并交付“丽晶港”等项目,工程质量及客户服务也同样受到业主、同行、政府等部门的高度认可。
二、    近日客户所反映关于小区公共部位的管理问题,现我司作如下答复:
1、 个别业主要求商业楼(即1号楼)人员不允许从小区大门进出,要求另外开辟通道;
【答复】因佳兆业广场项目共有7栋楼(其中1号楼为商业产权,2至7号楼为住宅产权),对于小区大门进出及使用所有楼栋业主都享有同等权利,我司无权阻拦1至7号楼任何业主及来宾正常进出小区;
2、 个别业主造谣我司已将小区大门、广场等公共部位出售;
【答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诸如小区大门、广场等小区公共部位任何人无权出售,我司没有也无权利出售该部分公共部位。请广大业主冷静自行思考,莫听信不实、无理的谣言。对于造谣的相关人员,我司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3、 小区红线内商业楼(即1号楼)为何与住宅楼(即2至7号楼)进行封闭管理(即铁艺栏杆隔离);
【答复】因佳兆业广场项目共有7栋楼(其中1号楼为商业产权,2至7号楼为住宅产权),由于1号楼(商业楼)将在政府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商业经营活动。为保障小区住宅楼(即2至7号楼)的业主安全(避免进入商业楼的人员在整个小区内乱窜),我司站在为住宅楼业主安全负责的态度,对住宅楼和商业楼(1号楼)进行合理的隔离,保障后期住宅业主可合理在公共区域活动但商业楼人员不可随意进出住宅范围;
4、 个别业主要求拆除小区中间住宅与商业间封闭的铁艺栏杆;
【答复】
(1)我司站在对住宅楼业主安全负责任的角度出发,为区分商业及住宅人员管理,小区采取大围合(即小区红线围墙)小封闭(即局部铁艺栏杆隔离)管理。
(2)如现在拆除小区内住宅与商业间隔离的铁艺围栏,小区将变成全开放式管理[即商业楼(1号楼)与住宅楼(2至7号楼)的人员可随意走动的混乱状况),将产生严重的安全隐患;
(3)不拆除小区内住宅与商业间隔离的铁艺围栏,同时采取在小区大门处住宅业主刷卡进出小区(住宅业主可进入商业楼区域),同时还需在进住宅楼的围栏门处刷卡方可进出住宅楼;商业楼的往来人员进行身份登记管理进出商业楼(商业楼的人员无法进入住宅楼);
(4)对于目前个别业主提出拆除小区内住宅与商业间隔离的铁艺围栏恢复开放式管理的要求,将在后期由小区业主委员会决议。
5、 个别业主提出房屋层高不符合合同约定;
【答复】我司合同约定房屋(住宅)层高为2.9米(含结构楼板和地面抹灰厚度),扣除结构楼板厚度及抹灰层厚度后,我司目前房屋(住宅)层高、净高均符合合同约定并高于国家标准。
【相关引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3套内空间
3.6层高和室内净高
     3.6.1普通住宅层高宜为2.80m
     3.6.2 卧室、起居室(厅)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40m。
  
6、部分业主提出提前交房不缴纳物业费;
【答复】
(1)我司合同约定交付时间为2013年8月30日具体交付时间以我司《交房通知书》约定时间为准,即我司提前交付符合合同约定;
(2)物业管理费收取时间,根据国家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从房屋交付时开始计收物业管理费。
三、欢迎广大业主、媒体等社会各界朋友继续对我司进行监督,我司将秉承一贯的阳光宣言,与您并肩携手,进一步提升社区品质,营造良好的居住环境和生活氛围,将南充佳兆业广场社区打造成为片区的高尚住区,共建美好家园!
南充佳兆业房地产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十二月十一日


作者: 南充南充    时间: 2012-12-12 11:58
首先,表示回复还是即时,有总比没得好。
再,也就是说,无论业主怎么说,那是无理取闹,我们不得商量:lol
作者: 嘉陵江畔白头翁    时间: 2012-12-12 12:06
回复中有“造谣”、“乱窜”字样,犯忌了。
写佳兆业回复的盆友礼数不周,小心引来又一波攻击。
好意提醒,不必回复谢谢。
作者: shylove555    时间: 2012-12-12 13:13
关注中。。。这么多业主闹也不是无理取闹嘛。条件如何满足了人家也不是白痴,放到房子不住,跟你们闹。
作者: 民生在线    时间: 2012-12-12 14:36
家遭孽  这个房子你们还敢住?住了就要遭孽
作者: sixliang    时间: 2012-12-12 14:49
完全不负责任!
作者: 104221756    时间: 2012-12-12 16:03
业主临时委员会已经通过将“佳兆业广场”改名为“佳兆广场”
作者: 天天都是青春期    时间: 2012-12-12 16:33
业主临时委员会已经通过将“佳兆业广场”改名为“佳兆广场”!“家遭孽”与“佳兆业”谐音啊
作者: 九龙真君    时间: 2012-12-12 16:34
104221756    坛友说“免了1500万的人防费用”,是真的吗?谁这么大的权力?
作者: 天天都是青春期    时间: 2012-12-12 16:36
这不像一个上市公司的回复,倒像本地的一些混混的回复!
作者: 飞机没飞起来    时间: 2012-12-12 17:16
回复的文字数目较多,我建议开发商直接一点,把下列资料提供出来就ok:
1、经规划局签字盖章审批通过的规划总平面图及各楼幢方案图纸;
2、经施工图纸审查机关审查通过的全套正式施工图。
3、相关的竣工验收文件,如规划、消防、节能等单位的验收结论及房屋竣工备案书。
摆出来让业主看看,不就一切都明白了?到底是审批如此还是某人某单位擅自更改规划设计所致?
作者: 艾华    时间: 2012-12-12 18:34
          飞机哥说到点上了
作者: tinachenyuan    时间: 2012-12-12 22:41
有回复总比没回复好,至少让我们这些没有买房的人知道到底是什么情况造成的,全体(非个别)业主的正当述求必须得到合理的解决!
作者: 黑暗不会有闪光    时间: 2012-12-12 23:22
规划???这都是屁。。。你买的时候是一套规划。。修着修着就是另外一套规划。。。南充这种房地产手段很常见。只要你钱到位,你可以找个借口向城建局申请修改规划。
作者: 南充民意    时间: 2012-12-12 23:38
一派八股文的腔调,一副官方的口气,一副高高在上的态度……


作者: 25708600    时间: 2012-12-13 00:28
南充民意 发表于 2012-12-12 23:3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一派八股文的腔调,一副官方的口气,一副高高在上的态度……

就算现在说要上报规划局 ,商量是否给会所开小门,也要写一份书面协议摆在桌子上,免得事情过了,你会所开业不另外开小门进出,我们又去政府闹事啊?

作者: 121123    时间: 2012-12-13 01:39
业主的
作者: 121123    时间: 2012-12-13 01:49

回复说业主在造谣,难道是业主拿钱去买气受?

作者: 天翼红人    时间: 2012-12-13 05:08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九龙真君    时间: 2012-12-13 12:01
九龙真君 发表于 2012-12-12 16:3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104221756    坛友说“免了1500万的人防费用”,是真的吗?谁这么大的权力?

最好有证据哦
作者: 恨不当年学剑    时间: 2012-12-13 12:24
确实,名称言行一致
“我司无权阻拦1至7号楼任何业主及来宾正常进出小区”
“我司站在为住宅楼业主安全负责的态度,对住宅楼和商业楼(1号楼)进行合理的隔离,保障后期住宅业主可合理在公共区域活动但商业楼人员不可随意进出住宅范围;”
无芳,这两句你怎么看?

作者: 笑拈花    时间: 2012-12-13 12:35
围覌
作者: 南充好人121    时间: 2012-12-13 12:41
家肇孽。现在知道了嘛。肇孽啊!!!!!!!!!!!有的该信的还是要信,算了,重新买
作者: 奔驰一生    时间: 2012-12-13 14:43
据本人的经验,要把开发商搞定很有难度的。更何况是上市公司!买家们别幼稚啦!:lol:lol:lol:lol:lol:lol:lol:lol:lol:lol

作者: 阿刚阿刚    时间: 2012-12-13 15:16
谁把它引到南充来的?
作者: 1062691    时间: 2012-12-13 19:05
哈哈哈……家造孽!
作者: 南充房产一哥    时间: 2012-12-14 08:37
能够公开面对网络说话,这种态度还是很不错的,值得肯定哈。
作者: 弄个名字想半天    时间: 2012-12-14 15:44
打酱油的;P
作者: 海水火焰    时间: 2012-12-17 17:17
家遭孽啊:dizzy::dizzy::dizzy::dizzy::dizzy:名字不好
作者: 莫&相离    时间: 2012-12-19 19:05
请问谁有佳兆业广场业主QQ群,知道的请发给我下,谢谢。QQ404245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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