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82517681 发表于 2024-4-23 18:43

居民出行需要安全通道[已回复]

大英县阳光丽城步行街66号是一条阳光丽城小区45~49栋、66栋的主要交通要道,长期以来没有人管制,严重影响小区居民出行。道路两旁全是停放小车,问交警说“不应该他们管,原因是县建管局没移交”,进阳光丽城主干道刚修好,两边车辆仍然乱停乱放。建议有关部门是否过问一下,确保小区居民安全出行。

大英县热线中心 发表于 2024-4-30 14:32

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经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公安局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经核实,阳光丽城小区自2007年交付至业主使用以来,目前已入住2045户,面积约20万平方米。经统计,该小区目前机动车保有量约900辆,电动自行车保有量约1700辆,现有机动车位约500个,电动自行车停车位500个。经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工作人员现场查勘,确实存在您反映的45-49、66栋小区红线范围内主要道路存在机动车和电动自行车随意停放的情况,也存在个别机动车随意停放在进入小区的市政道路上的情况。另外,在阳光丽城小区外有商业体楼下空坝,该区域是小区开发商设计开发和运营的,目前有超市、养老机构、幼儿园等设施。且小区旁是县人民医院,部分驾驶员为图方便,将车辆临时停放在此区域和进出阳光丽城主干道两侧,未停入一旁的大型停车场。
       针对“机动车和电动自行车随意停放在小区内主要道路上”的问题。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已责成物业公司赓即采取必要措施,一是加强宣传力度。责成小区物业公司在小区主要道路两侧醒目位置张贴禁停标志,并通过微信群、喇叭播放音频等方式对规范停车进行宣传,尤其严格杜绝占用、堵塞小区消防通道的行为发生;二是加大巡查力度。对巡查中发现违规停车行为进行及时的劝告和制止,督促车主规范停放,对占用、堵塞消防车道的车辆应立即通知车主马上驶离。对不听劝告的车主,由物业公司张贴温馨提示,引导车主文明规范停车,若仍不听劝告,应及时联系县消防救援大队依法处理;三是加强废弃车辆处理。小区物业公司在日常巡查中,应加强小区废弃车辆的排查,建立小区废弃车辆统计台账,并将相关情况及时报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进行处理;四是规范小区机动车停车位,增设小区电动自行车停车棚。同时,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已责成小区物业公司对小区路面停车位进行划分和标识,引导小区车辆规范停放,并根据小区实际情况,合理合规增设电动自行车停车棚,解决小区业主电动自行车停放问题。
       针对“小区外车辆乱停放”的问题。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将加强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并制止机动车乱停放行为;加强周边区域的监管,对影响通行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强化宣传引导,通过各种渠道向广大市民宣传法律法规,提升市民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意识,引导市民规范停放车辆,文明守法参与交通。同时,县公安局将联合县综合执法局、县市场监管局各司其职,对路面乱停放、占道经营等行为进行整治,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感谢您的留言!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居民出行需要安全通道[已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