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人民政府,广安区人民政府。请问有关部门,何时面对问题,何时解决问题。
2012年同广安区住建局签定拆迁协议。拆迁协议中约定按置房交付条件,是符合国家质量安全验收标准。
拆迁协议中并约定新产权证办理为继承人。
拆迁协议也是继承人在乙方签名,留下电话和身份证号码。
几年多部门反映情况,都是打太极。
久拖不解决问题,面对问题。
在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情况下。
不依事实,隐瞒真相。
信访回复前后自相矛盾,却不公开依据。
请问这样还叫法治社会吗?还是依法行政吗?
第一收取超面积费用问题。
初测报告没有经过复测,没有备案。可以做为收取超面积依据吗。
请公开法律法规依据。
第二违规交付和竣工验收报告造假问题。
2017年明知消防设施没有完全按装到位情况下,让拆迁居民接房,导致小区居民入住后几年消防无水。
这不是违规交房和竣工验收报告造假吗。
是一个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依规验收合格的吗。
消防设施没有完全按装到位,消防可以进行验吗。
请公开不存在违规交房和竣工验收报告造假问题,依据是什么。
第三关于新产权证办理人名字。
2012年拆迁时依法产权归属问题以确权。
政府部门承人继承人为乙方,认可继承人签名。
现回复却是:
其子在产权证办理过程中,想把直接办理在其名下。
要乙方现在证明自己合法继承。
请问2012年做为有关部门不认可的合法继承人,签名的拆迁协议。
合法合规有效吗。
请公开法律法规。
政府太不诚信了。 辅证据1
竣工验收报告出处
辅证据2
辅证据3
以上证据:
证明2017年交房时,竣工验收报告消防显示验收合格。
2020年初整个小区居民入住几年。
消防还无水。还在整改。
还在加快消防验收。
2017年不是违规交付和竣工验收报告造假吗?
辅证4
这些回复有依据吗。
就是编,就是甩锅。
2012年拆迁协议中都注明新产权证办理名字。
2022年却是其子现在想直接办理在其名下。
在明知消防没有验收合格,消防设施没有完全按装到位。
却让居民接房,不是违规交付吗。
竣工验收报告显示消防验收合格,实际消防设施还没完全按装到位。
这竣工验收不是走过场,报告不是造假吗。
https://picapp.mala.cn/forum/20240418141817front2_0_7623458_FtrIpXgRZAh_RWe9dd46JkL3IgtQ.jpg
辅证4
说明2020年6月,广安区住建局还没有交相关资料。
2020年1月备案了吗。
测绘报告显示测绘时间是2019年12月。
请问2017年初测是什么时间。
请问2017年依没有备案的初测数据,合法合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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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年了,主管部门,都沉默。
几年!
主管部门,监管部门。
任由广安区住建局,遮掩事实。
在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情况下。
还理气直壮回复,不存在违规交付和竣工验收报告造假。
一份合法有效的拆迁协议。
甲方无法履行约定条款,却是乙方无法提供公证书。
解释和说明,可大于法律和证据。
强权可以在不公开依据情况下,自己说自己不存在违规违法。
一份关于解决产权问题的会议纪要,想看一下都不行,只能听解读。
新产权还可上办理在2007年以死亡,并消户的原产权人名下。
有这样的行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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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无小事?
枝叶总关情?
您的关注?
就是我们努力的方向?
让我们一起推动问题解决?
不断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
却是向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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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区监管部门:
调查结果,是查不实。
请问一下,能不能公开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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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江水暖鸭先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