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见一斑 发表于 2024-4-10 09:29

答复“朋友你好”:偷换概念,为电动车擅自安装棚伞辩护,虚构事实奇谈怪论休矣!

答复“朋友你好”:偷换概念,为电动车擅自安装棚伞辩护,虚构事实奇谈怪论休矣!
谁敢反对电动车上街?借我一万个胆子,我也不敢 !
我是万分赞成骑行电动车上街的,上班上学非常方便快捷。
我反对的是电动车擅自改装,安装遮雨棚遮阳棚,造成安全隐患。
请问,电动车擅自改装,安装遮雨棚遮阳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有那一个城市是得到允许的,有哪一条交通法规是允许的。明明是违法违规,有人偏偏要安装,损人不利己。
请奇谈怪论者遵守有关法规,慎言慎行,不要再为电动车擅自改装,安装遮雨棚遮阳棚辩护了!

略见一斑 发表于 2024-4-15 19:07

网名“朋友您好”偷换概念,公然造谣,栽赃陷害:我的帖子,交警的帖子,从来没有一个字,从来没有一张照片禁止电动车骑行上街,只有疯子才有这个概念!真想不到“朋友您好”,竟然会公开造谣,栽赃陷害,以“为民请命”的名义,攻击他人!

另外“朋友您好”还反反复复指责交警没有整治电动三轮车,我反反复复驳斥,发表了好多帖子,公布了100多张照片,“朋友您好”一律无视,喋喋不休。这就奇怪了,还要我一而再再而三发表照片驳斥吗?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攻击他人,偷换概念,公然造谣,栽赃陷害,永远不会得逞!

sarlune 发表于 2024-4-16 12:04

交警在管是事实,没管好也是事实。
没管好该骂就骂,按制度该管更要管。
满街串的逆行、超标、无牌,见一个逮一个不好吗,大家都规规矩矩的上牌戴头盔不闯灯不逆行,这才是对所有人负责。

略见一斑 发表于 2024-4-16 13:40

sarlune 发表于 2024-4-16 12:04
交警在管是事实,没管好也是事实。
没管好该骂就骂,按制度该管更要管。
满街串的逆行、超标、无牌,见一 ...

问题是,“您好朋友”,针对不针对交警,关我屁事,那是他的自由!
问题是“您好朋友”,不是请交警“体谅底层老百姓”。而是“请略见一斑老师体谅底层老百姓”,那就奇怪了:请举出一丁点事实吧; 难道略见一斑不准底层老百姓骑行电动车吗?这是天大的谣言!
相反,略见一斑万分赞同底层老百姓骑行电动车的。
由此可见,“您好朋友”,纯属栽赃陷害!

尚善若水, 发表于 2024-4-16 13:41

说实话,我是没看出来危险在哪里~

略见一斑 发表于 2024-4-16 14:46

尚善若水, 发表于 2024-4-16 13:41
说实话,我是没看出来危险在哪里~

我在内小北街拍水凼凼,就被背后急驶而来的篷伞划了脸,幸好没伤到眼睛!你说危险不危险?你说我找谁?没有看见他的脸!

彩虹下的约定 发表于 2024-4-16 19:07

交警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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