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手机报 发表于 2024-3-27 09:30

泸州市启动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 门厅走道内充电 拒不整改要被罚

3月26日,记者从泸州市安办获悉,泸州市于日前启动全市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将持续至今年底。

据了解,本次专项整治行动所指的电动自行车,是以蓄电池作为能源,能实现人力骑行、电动或者电助动功能的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电动三轮车和未在工信部名录的低速四轮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将重点围绕全市住宅小区,特别是高层建筑、老旧小区以及城中村、城乡接合部等区域,电动自行车的台账登记、进入小区、停放、充电和违规行为处置等方面开展,同时,明确整治措施和相关责任主体。

专项行动期间,按照《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将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同时,专项整治行动将聚焦突出问题,以属地区县(园区)、乡镇(街道)为主体,由住建、消防部门牵头,广泛动员市民以及社区、物业企业和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通过宣传引导、集中整治、规范集中停放和充换电场所建设等措施,切实整治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乱象。

值得一提的是,本次专项整治行动鼓励市民监督举报,对于电动自行车在消防通道、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重点区域违规停放和私拉乱接、飞线充电、入室充电、充电设施安装不规范等突出问题隐患屡劝不改的现象,实行隐患举报奖励。市安办将在各住宅小区显著位置张贴公示举报方式(举报电话“12350”“12345”或属地公布的其他有奖举报方式),接受市民监督举报。点击加群 回复“”1”加入四川手机报读者交流群”共享“社群读者:加油、洗车折扣优惠

发表于 2024-3-27 10:21

整老百姓很拿手,又一条恶法旦生了。还是那个德性,对外没赢过,多内没输过。

发表于 2024-3-27 10:30

资本无孔不入。

发表于 2024-3-27 11:10

只会坑老百姓,罚款我看是政府撵财的一种方式而已。

发表于 2024-3-27 11:13

是该整治了,有些人就是不自觉。

发表于 2024-3-27 11:20

早该整治了,安全隐患突出!

发表于 2024-3-27 11:22

金太大厦小区地下车库有十几辆电动车充电,楼上住着很怕

发表于 2024-3-27 11:32

农民种粮食不能买房买车,但养了孩子,孩子长大怎样让父母穷到终身,希望各级领导向甾博交警和领导学习,泸州人民的希望

发表于 2024-3-27 11:49

哇哦 几家欢喜几家愁

发表于 2024-3-27 11:51

农村单独居民房你要求人家哪里充电?

发表于 2024-3-27 11:53

汽车也有电瓶你不怕?汽车燃烧爆炸威力更大

发表于 2024-3-27 12:06

问题是在哪里充电呢?要彻底整治,不生产了

发表于 2024-3-27 12:14

既然不让骑,为什么还要卖?

发表于 2024-3-27 12:15

为什么买的时候合法,用的时候就违法?

发表于 2024-3-27 12:21

我们这边小区虽然搞了个冲电口可是那些摩托车老停在那跟本冲不了啊

发表于 2024-3-27 12:39

对电动(自行、摩托车)政府应协调相关部门,以法律的名义统一加强管理,作为小区应禁止进小区,因小区有老有小步行于小区会发生交通事故,现在有的小区电摩托到处停放,连所有消防登高点都停满了,这样下去会出问题的,希望引起相关部门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加快解决。

发表于 2024-3-27 12:43

我就说中了新能源的套了吧只要是生活就有污染就有危险唯一的排除方式就是疏散居住吃个饭都有可能呛死哪里有什么安全我只信运气

发表于 2024-3-27 13:45

安全,走路不小心都要踢倒脚子母。

发表于 2024-3-27 13:47

何时真正的把不作为,混吃等死的物业治理一下吧

发表于 2024-3-27 14:04

那你政府要安排在哪里充电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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