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新舆情 发表于 2024-3-26 16:07

一份判决书出现100多处错误遭调侃“错误百出”

  3月25日,北京青年报社旗下的“北青深一度”公众号发布了《层层把关下,一份判决书何以出现100多处错误》一文,引发舆论关注。

  文章报道称,在绍兴市中级法院审理的一起“合同诈骗案”中,一审判决书出现了多达110处错误。最多的一类错误,涉及企业名字、当事人名字、证人证言字词错误等,约85处。比如,判决书提到“陈建玲”应为“陈建麟”,“严胜”应为“严胜军”;“宣城公司”应为“宣丞公司”,“北京大学”实际应为“北京交通大学”……


  此外,判决书还存在多字、少字,内容与证据原文内容不符,以及数字单位错误等情况。比如,“文成城欠公司总共是1000多万元,其中一笔是借款5735019.54万元……”竟多出一个“万”字。

  报道刊发后,引发热议。有网友调侃,“机关部门开会的摆矿泉水都要拉线校正,正式的判决文书居然没人校对?”“小学生写作文都不敢错这么多,都会多检查一遍,因为会被罚抄100遍!”“成语错误百出,就是指这种情况吧?”更多网友则表示愤怒,“这么严肃的工作居然当儿戏,应该开除!”“这种素质的司法队伍怎么依法治国?”“这些人判案有没有冤案?”

  媒体则刊发评论称,在理应被严肃对待的判决书中,发现如此多的错误,严重地消耗了国家审判机关的公信力。判决书中存在错误有着巨大的风险,可能会造成案件中的事实认定出现偏差,判决意思表示不清甚至弄反。而如果这些错误没有被及时发现并且纠正,有可能给案件当事人的生活带来更多的困难和烦恼。大众对于国家机关普遍有着极高的信任,但这些本可以避免的错误很容易滋生大众的不信任感。公信力的塑造非一日之功,如果国家机关因此失去了公信力,想要修复也绝非易事。

  层层把关下仍错误百出,反映的是机关内部的形式主义和相关人员的失职渎职。如果说仅存在极个别的错误,那或许是法院工作人员的一时疏忽,但是当一份有着一百多处错误的判决书经过“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和“层层把关”仍安然无恙,这显然是机关内部的形式主义和相关人员的失职渎职在暗中作祟了。当一次严格的审阅变成了匆匆浏览后签字了事,这既是对案件当事人的不尊重,更是对法律公平性和严谨性的亵渎。目前,法院仍在调查核实具体情况,但如果确实存在形式主义和失职渎职的现象,相关人员必须得到严肃的处理。

欢愉爷爷 发表于 2024-3-26 20:37

在党政机关和政法部门等机关事业单位中,确实有极少数靠关系进入的“瘟猪子”和极不负责的人受到重用,应该清理或处罚!

但是主要是应该同时清理或处罚的是单位主管领导的失职,才能防范此类事件再度发生。

探索者2007 发表于 2024-3-27 15:47

电脑打字的功劳,可没认真校对就是马虎大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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