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手机报 发表于 2024-3-26 06:59

成都市发改委最新通知,这些区域居民气价有调整

3月22日,成都市发改委发布关于居民用气销售价格联动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详情如下:

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居民用气销售价格联动调整

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区(市)县发改局,有关燃气经营企业:

根据国家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有关要求,结合上游供气企业供应我市天然气门站价格上涨的实际情况,为保障城市天然气安全稳定供给,按照《成都市居民用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成发改价格〔2018〕751号)相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启动我市居民用气销售价格联动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的居民用户及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

二、调整金额

上述类型用户气价统一上调0.16元/立方米,终端销售价格分别为:“一户一表”居民用户一阶梯气价2.34元/立方米、二阶梯气价2.75元/立方米、三阶梯气价3.36元/立方米,合表居民用户及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等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气价2.54元/立方米。

三、困难群体保障

本次居民用气销售价格联动调整后,对实施范围内低保家庭、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每月给予新增补贴4.16元,补贴资金由相关区财政承担。

四、相关要求

各有关燃气经营企业要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做好明码标价、抄表计量等工作,妥善解决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其余区(市)县居民用气销售价格联动调整由当地具体负责,可参照本通知按程序实施。

特此通知。

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3月22日点击加群 回复“”1”加入四川手机报读者交流群”共享“社群读者:加油、洗车折扣优惠

Stonard 发表于 2024-3-26 08:29

听证会呢?流程合法吗?

李抱佃 发表于 2024-3-28 20:59

涨价委员会只知道涨价,破坏人民幸福感,和中央精神背道而驰,希望涨价委员会彻底消失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成都市发改委最新通知,这些区域居民气价有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