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实农民2 发表于 2024-3-15 20:08

合江九支镇生产队长乱砍群众竹木至今没解决![已回复]

我是合江县九支镇文化村2社村民罗昌明,现反映我家的柴山地被队长家乱砍一事。我的柴山地在小地名白岩洞,是我1979年分家时,分的柴山地,办有相关林权证。以路为界,旁边一块地是队长罗昌勤柴山地。一年前,队长和他老婆没经过我同意,两口子陆陆续续越界,砍了我柴山地和责任地上的部分竹子和一根碗口粗的柏树,我去制止要求赔偿,根本不听,还说是他们的地。无奈近日反映给九支镇政府,希望能把双方的林权证明拿出来,看是不是越界乱砍,镇村相关领导到现场看,队长根本不拿出相关林权证来证明是他们的地,村上的陈书记说让队长家赔偿我树子损失200,但竹子损失就没谈赔偿,也没谈要制止队长家以后不要再乱砍的事情。    对这种解决办法我很不满意,首先赔偿太低,另外根本问题是队长家乱砍的恶劣行为,没得到应有的惩罚,不能保证以后还会乱砍我的竹木。我强烈要求九支政府再次公正地解决此事,给我合理的赔偿,并对队长家乱砍群众竹木的行为,给予相关惩罚,制止这种恶行。

泸州合江九支镇 发表于 2024-3-25 15:04

罗昌明:您好!您通过麻辣社区反映“合江九支镇生产队长乱砍群众竹木”的问题已收悉。我镇对您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核实,现将处理情况回复如下:2024年3月11日下午,镇村干部与你本人到柴山地实地查看,经核实砍的这棵柏树位于罗昌阳柴山边界处,实为罗昌阳所有,而罗昌阳因多年前到街上购房未在老家居住,所以柴山一直由哥哥(即你反映的生产队长)罗昌勤代管。2024年3月21日下午,镇村干部再次实地调查核实,你与儿媳、儿子罗小兵均在场,罗小兵查看后表示砍的这颗柏树以及竹子均为罗昌阳所有,你所反映的乱砍柏树及竹子的事情均不属实。                               合江县九支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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