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sz 发表于 2024-1-28 12:46

峨眉山市美乐食超市违法经营热食类食品制售[已回复]

峨眉山市美乐食超市在超市内违法经营热食类烤肠制售,时间持续有2-3年,但是该超市的营业有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是:“预包装食品、乳制品(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零售,卷烟零售,五金、文具用品、化妆品及卫生用品、针纺织品、日用杂品、家用电器、鞋类零售”。该超市并没有餐饮、食品加工制作权限,见证据照片,证明目的:证明超市没有餐饮、食品加工制作权限。

注:烤肠属于热食类食品的法律法规依据
根据2023年6月15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8号公布《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该办法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第九章 附 则第六十二条 (八)热食类食品,指食品原料经过粗加工、切配并经过蒸、煮、烹、煎、炒、烤、炸、焙烤等烹饪工艺制作的即食食品,含热加工糕点、汉堡,以及火锅和烧烤等烹饪方式加工而成的食品等; 从上述条款可知,生、冷的烤肠经过在烤肠机器上加热到一定温度经过一段时间烤熟后加工而成的食品,所以烤肠属于热食类食品。

无证经营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明知从事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仍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其他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峨眉网络对话 发表于 2024-2-2 09:53

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峨眉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调查,现回复如下:
经我局市场监管办案组调查,我局于2024年1月25日收到峨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移交的“峨眉山市美乐食超市涉嫌无证经营食品逾期未改”违法线索,我局于2024年1月26日对峨眉山市美乐食超市予以立案调查,目前该案件正依照法定程序办理中。如果您想了解案件的进展情况,可直接拨打0833-5331126咨询。

峨眉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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