琴23 发表于 2023-12-18 10:11

验收监测报告公示

乐山市金口河区新汇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新建混凝土搅拌站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4号),现将《乐山市金口河区新汇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新建混凝土搅拌站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项目名称:乐山市金口河区新汇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新建混凝土搅拌站建设单位:乐山市金口河区新汇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其他事项说明(链接:https://pan.baidu.com/s/11LDsVbDYCO02-qvxQssAbQ 提取码:8k09)。公示时间:自公示日起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验收监测报告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