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181404278 发表于 2023-10-10 14:06

关于泸州主城区城市管理存在不合理,需改善的建议[已回复]

尊敬的泸州市委书记、市长:   您们好!我作为一个泸州市民,常年生活在泸州市主城区,深知泸州城区的城市管理存在的以下三方面问题:一是交通拥堵,车辆行驶特别缓慢;二是公厕的设置位置不合理不人性化;三是城市道路路名和小区名称取名十分相似相近、混淆,记忆不清楚。特向您反映,希望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本着执政为民的服务思想,采取相关措施得以解决。城市交通拥堵方面:
[*]首先要明确道路的作用是什么?道路是用来车辆正常通行的,而不是用来停车的。停车场、停车库才是停车的地方。
[*]造成主城区存在交通拥堵和行驶缓慢的原因:

[*]道路上一边或两边停车,导致行驶车道变窄变小,不能满足车辆的正常行驶。
[*]道路上摆摊设点占用道路,导致行驶车道变窄变小,不能满足车辆的正常行驶。
[*]部分道路的交通标线、标记、指向不合理和不清晰,导致司机边走边识路,甚至走错道。(①地面道路交通标线退落不清;②在等红绿灯时,前面车辆停顿把地面的道路交通标记遮挡后,后面的车辆在没有道路上空道路标记的情况下,司机很容易走错道;)
[*]部分路段的路牌路名缺失,导致司机走错路或在路口时停顿查看路牌。(如杜家街转顺和街路口就没有路牌)
[*]个别路段的掉头和斑马线和交通信号灯设置不合理(如肖巷子、江阳路、童家巷交叉路的交通信号灯)。
[*]个别路段通行设置不合理,该设为单行道的没有设成单行道(如杜家街至沱二桥顺和街路口段),该利用通行的道路没有利用(沱江路三段,即沱二桥下至公交服装城的河边路段)。三、泸州主城区存在交通拥堵和行驶缓慢的路段及区域:

[*]泸州主城区除了龙马大道、春雨路三段、江阳区的新区转盘至酒城大道二段、沙坪路、沱江西路、酒谷大道三段至黄舣路段、二环路、瓦窑坝路段、九狮路段、云峰路二段至方山外。其余各条大街小巷交通都十分拥堵和行驶缓慢,严重影响市民出行。四、泸州主城区存在交通拥堵和行驶缓慢带来的不利因素及后果:

[*]城市道路交通拥堵和行驶缓慢会直接影响到这个城市的文明程度和城市管理水平。
[*]城市道路交通拥堵和行驶缓慢会直接影响到市民对这个城市获得的“幸福感”是什么,市民对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评价如何?会跟市民留下在这个城市里生活的感知又是市民?
[*]城市道路交通拥堵和行驶缓慢会直接影响到市民的正常生活、工作、学习时间。
[*]由于城市道路交通拥堵和行驶缓慢会多消耗车主的燃油费及车辆的磨损。
[*]由于城市道路交通拥堵和行驶缓会在路途中多消耗时间,也就会多排放更多的汽车尾气,造成城市的空气污染,影响市民身体健康。
[*]城市道路交通拥堵和行驶缓慢,市民赶着上班、办事,难免不会产生横穿马路,在马路上行走;车主变道、抢道(插队)等现象引起的交通事故社会不和谐。久而久之,市民就会产生矛盾,会出现以暴制暴的社会问题。五、建议改善措施:

[*]希望市人大出台相关地方性有关交通法规,规范交通管理行为和完善交通设施,以法规性来固定市民的交通文明行为。(如像厦门出台的地方性法规那样,市民横穿马路、斑马线上玩手机等都会被处罚)类似的地方性法规。
[*]取缔一切城市道路停放车辆(含划线停车位和非划线停车)和占用城市道路(含人行道)摆摊设点、经商的政策,确保城市道路的每一根车道和人行道都能正常通行。
[*]城区内全域完善交通标记、标线和路名路牌、两边道路和道路中间的护栏设施(含道路路口空中交通标记)。不让行人进入马路,只有必须走斑马线出入口过马路。人行道护栏斑马线出入口安装智能砸杆,红灯关,绿灯自动抬起让行人通过。
[*]充分利用较宽的人行道和空旷坝场地,因地制宜规划停车位(含两轮和汽车停车位),必要时,可将道路两边较宽的绿化地,在保留绿树木的情况下,去掉中间的花草,经硬化地面后规划为停车位。
[*]取消目前路口的交通劝导员,减少不必要的开支,利用聘请交通劝导员的工资,在所有路口和人行斑马线都安装红绿灯。车辆和行人按交通信号灯行驶。
[*]清理凡是左转同时又允许对面车辆直行不合理的交通信号灯。
[*]公交车道在非早晚高峰时,社会车辆可以共用。
[*]在画有公交车道的城市道路同时划为(视为)二轮车道。不得让摩托车、电瓶车在车辆主道上任意行驶。违者按交规处罚。
[*]由于二轮车是靠最右道行驶,在路口处设置专门的二轮车左转车道。与左侧的左转车同时左转,二轮车只能进入左转道的公交车道各行其道。
[*]在道路中间和路口较小的不设置掉头,只允许左转、直行和右转。
[*]道路中间不留虚线让车辆左右转和掉头,必须行驶到左右都可以转或可以掉头的路口按交规变道后,再行驶到目的地。
[*]城区所有的停车场、停车库的出入口设置不得在同一道路上,使其车辆在进出车库的时候妨碍正常道路车辆通行。
[*]还没有设置成“月亮港湾式”的公交车站全部改建成“月亮港湾式”公交车站。在公交车停靠站点上下人时不影响正常车道行驶。
[*]为了满足停车需求,以现代化大数据信息,充分利用各小区、单位的停车位,进行就地实时地对外有偿停车,属私家停车位的,有偿价值补偿给私人,属与公共停车位的,有偿价值补偿给小区或单位,作为公共收入,共同筹划统一分配。
[*]人行道和空旷坝场地划为停车位的以要进行有偿停车收费,通过招投标方式,政府承包给有资质城市管理企业进行统一规划和管理收费,每年承包企业向政府缴纳一定的承包费。
[*]除开公交车在站点停靠上下人和特殊车辆外应急救援外,不允许其他车辆在道路上停留。必要时一般车辆在靠右道路可以上上下人,或随身带携带物品上下车不得超过3分钟。确保车辆在道路上匀速行驶。
[*]所有商铺不得在07-22时(早上7点到晚上10点)时间段占道装卸货物,需要转运装卸货物必须在22-07时(晚上10点到次日早上7点前)时间段进行。
[*]道路清扫车和洒水车的工作时间必须错峰进行。不在早晚高峰时期作业,影响通行。
[*]增设道路违规摄像头,全程无死角的实时对各种车辆和行人的违规抓拍,并实时语音违规喊话。不需人工开罚单,利用更多的警力人员进行实时巡查交通行驶状况和疏导车辆。

[*]整治主城区交通拥堵、行驶特别缓慢后的利益和效果;

[*]城市道路更畅通,能到达时速30-60马左右,市民的获得感更好,没有怨言,社会评价更高。
[*]提高了市民的生活、工作、学习时间,少浪费在途时间和车辆的燃油消耗。
[*]减少了城市的空气污染,人民身体更健康,少花医药费,增长了市民的寿延。
[*]减少交通事故,出行更安全。
[*]城市道路中间隔离线或隔离护栏更直,不存在时而左偏右偏,行驶车道忽而增加,忽而减少的现象,让道路更美观。
[*]城市道路(含人行道)更整洁有序,不存在交通拥堵,街面乱摆摊设点,脏乱差现象,城市更文明。
[*]取缔占道摆摊设点经营后,这类人员可以促使分流到其他行业就业,也可以继续做本行到农贸市场租摊位或租门面更规范经营。
[*]取缔占道摆摊设点经营后,这类人员通过租摊位或租门面来继续经营,还可促进门面房价提升,拉动房地产的持续发展。城市公厕方面:一、首先要明确城市公厕的服务对象是什么?城市公厕是用来对外出逛街游玩和司机朋友上厕所方便用的,要方便、快捷于市民使用。二、目前泸州主城区的公厕位置设置状况: 绝大部分公厕都是设置在偏街小巷的隐蔽角落里,离道路街面比较远,需要大小便的时候不易发现找到。外来人无从知晓,更不用说司机朋友要想找1个既能允许停车又不违章,还能马上上厕所方便的公厕了,真是难于上青天。特别是出租车和网约车司机,由于职业的特殊性,在大街的公共场合下,时而会搞得很尴尬,长久以往会憋出病。

[*]建议改善措施:

[*]公厕应建在街面道路两边,设置明显标志。
[*]公厕与公厕的距离不利太远,能保持1公里左右。
[*]在不影响正常交通通行的情况下,公厕旁应设置临时停车位,方便司机朋友停车上厕所用(如龙透关公园公厕和杜家街丽君花园小区斜对面的公厕),类似的公厕才充分体现公厕服务于民,方便于民的人性化设施。希望泸州的公厕都修建成这样的公厕。城市小区和道路命名方面:一、首先要明确是道路名称和小区的名称作用什么?道路名称和小区的名称作用是方便市民和外来游客能及时准确记忆找到的地方,而不是用来天花乱醉,图好听。

[*]目前泸州主城区的道路名称和小区名称存在的状况:

[*]道路名称很相近、相似(如金带路、银带路、玉带路、春雨路、春辉路、迎辉路、劳动路、劳动街、滨江路、沱江路、酒城大道、酒谷大道、丹霞路、丹阳路等等,举不胜举类似的混淆路名)
[*]小区名称也很相近、相似(如阳光花园、巴士花园、春天花园、天立花园、酒城华府、恒大华府等等,举不胜举类似的混淆小区名)

[*]建议改善措施:

[*]建议市民政局地名管理部门采用中国的省份和城市名称重新修改道路名称,分一、二、三、四、五、六个等级取路名。一级为**大道的,采用省份名称(如酒城大道修改为**省份大道);二级为**大路的,采用省会城市名称(如江阳路、云峰路、康城路等类似道路修改为**省会城市名称);三级为**路的,采用地级市城市名称(如蓝光路、大通路、龙南路、香林路等类似道路修改为**地级市城市名称);四级为**路的,采用县级城市名称(如杜家街全程路段、陶然路、红星路、小市转角店至回龙湾转盘类似的道路修改为**县城市名称);五级为**路的,采用乡镇名称(如金山路、东升路等类似道路修改为**乡镇名称);六级为其他两车道的修改为村级名称道路。
[*]小区名称由市民政局地名管理部门统一命名不相近、相似的名称。也可以划片区取相近、相似的小区名称。(比如在**行政片区范围内取相近、相似的小区名)
[*]完善道路路牌的设置和清楚遮挡路牌的绿化树枝。综上述三大方面问题,需要市委市政府全盘综合协调统筹。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交警、交通、公安、道路、城管、民政、城建、市政、园林绿化、财政等)通力配合。各施其职,各尽所能,确保打赢整治城市道路交通拥堵、行驶缓慢、公厕位置设置、道路和小区名称改善的翻身漂亮仗!市委市政府和监察委等部门要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人大监督相结合的措施,确保每一项工作落地。以上建议供市委市政府参考,希望能采纳,谢谢!此致敬礼                                                               祝:您工作顺利!身体健康!                                                             泸州市民:中国梦                                                                 2023年10月10日

泸州市民政局 发表于 2023-10-25 16:42

尊敬的网民朋友:您好!您通过网络反映的“城市道路路名和小区名称取名十分相似相近、混淆,记忆不清楚”的建议已收悉,我单位已于10月25日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现将处理情况回复如下:截止2022年,我市主城区经市政府法定命名的街路巷标准地名共计1300余条,正如您列举的“酒城大道、酒谷大道”,“丹霞路、丹阳路、丹青路”,“迎宾路、迎宾大道”等道路名称既体现了泸州酒文化的深厚底蕴,也充分反映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展示了酒城儿女热情好客的情怀,读起来朗朗上口、群众好找易记,一条条道路名称见证了酒城泸州40年的改革发展历程。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第九条明确地名由专名和通名两部分组成。城市街路巷通名既有全国通用的路、街、道、巷,也有极具地方特色的胡同、里、弄;专名用词则根据美好寓意、根据老地名、根据百姓约定俗成、根据地理实体(方位)、根据红色历史、根据古语典故等多种方式命名。在现行政策法规下不建议采用行政区划命名城市道路名称。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地名依法命名后,非因行政区划变更、城乡建设、自然变化等原因导致地名名实不符的外,一般不得更名”,确保地名的稳定性。一条路的更名既牵涉及到一座城市一段文化的中断,更牵扯到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房产证地址变更等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还涉及社区网格定位、消防应急救援、水电气广电网络等一系列的地址变更,是项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浩大工程,必须审慎才行,非必要不得更名。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六款“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义的住宅区、楼宇的命名、更名,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征求同级人民政府地名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批准”的规定,您提到的“小区名称由市民政局地名管理部门统一命名不相近、相似的名称。也可以划片区取相近、相似的小区名称”的建议,我们会及时转交住建部门。依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市民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审核有关江阳区、龙马潭区、纳溪区人民政府关于城市道路命名的请示时,将严格把关,依法依规审核道路命名综合评估报告、专家论证报告、征求意见报告等规定文件,客观公正向市政府报送审核意见。感谢您对泸州地名工作的关心,祝你生活愉快!承办人:张小平联系电话:0830-3190068泸州市民政局202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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