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少刚 发表于 2023-10-30 22:18

阳光问政,就是让老百姓起道监管有关部门。
但百姓提供证据,证明有关部门竣工验收报告造假,几年来也向有关部门实名反映。
但调查结果让百姓心寒
证据竣工验收报告,是官方2021年麻辣社区回复,上传在麻辣社区。


2017年竣工验收报告全部内容,请看打红线部份

官方2020年回复

官方2023年4月,10月回复


罗少刚 发表于 2023-10-30 22:23

2023年3月27日,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





罗少刚 发表于 2023-10-31 00:26

此图信访回复红线部分。
说明2017年4月,广安区住建局知道消防设施部分没有完善

此图回复红线部分。
说明2017年。消防无水,设施没有整改完毕,
消防没有验收合格。

此2017年竣工验收报告红线部分。
却显示消防验收合格。本工程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以整改完毕,无质量安全隐患。
各种使用功能,均能满足要求。

罗少刚 发表于 2023-10-31 07:45

综合以上资料说明。
做为建筑质量主管部门,拆迁主体。
2017年明知消防设施。在没有完全按装到位,并没有整改到位的情况下。
竣工验收时,明目张胆造假。
消防验收合格。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以整改完毕,符合要求。
无质量隐患,各种使功能均能满足要求。
2023年4月,10月回复都以2023(3号)详细解释。
继续狡辩2017年不存在违规交付和竣工验收报告造假问题。
诚信?
民心?
初心?
担当?




小帅哥2023 发表于 2023-10-31 18:32

关朱

罗少刚 发表于 2023-11-1 07:35

顶一下

罗少刚 发表于 2023-11-2 18:29

反映问题几年,就是拖着。
有关部门就是耍赖。
就不承认2017年竣工验收报告造假,违规交付。
事实与证据,是明明白白。









2017年竣工验收报告内容。

罗少刚 发表于 2023-11-2 21:44

对第一条收超面积费用问题。
有以下几点
第一点,2017年收超面积费用。
老百姓到现在都没要到,和看到2017年初测报告。
2017年也没有公示初测报告,只拿一个表格那家超多少面积。
第二点(不动产中心),2017年没有复核通过(备案)初测报告。
2017年收费标准(依据)就是初测报告。
这初测绘报告是合法吗。
2017年在过渡费中,扣出超面积费用。连收据都不写一个合法吗。
第三点,小区公摊面积怎么算出来的,还不包裹(地下车库,物业用房,消防水池,配电间等)
全广安市都没有这么高的公摊系数
向广安区住建局申请,自费复印绘测报告资料,以保护隐私被拒绝。
(有隐私吗)依法依规本应公示。绘测报告只有房号,面积,公摊系数,公摊面积等
保护谁的隐私?










罗少刚 发表于 2023-11-2 21:58

关于第二条,2017年违规交房和竣工验收报告造假等问题。
以说了恩多遍。
事实证据,都清楚明了。
也不想多说了。
只是不在相信……
什么上树








罗少刚 发表于 2023-11-2 22:15

第三条,关于新产权证办理人名字。
有以下几点
第一点2012年8月依据四川省城市拆迁管理条例规定(产权归属)。
2007年老人以去世。
拆迁协议共七份,多个部门都有一份。
百姓2012年还提出要公证吗?
却以白纸黑字加公章骗了
做为政府拆迁,百姓想是依法依规。
却是一个大坑,白纸黑字都不认。
依法依规,拆迁协议合法吗











https://pic.app.mala.cn/low542/20231102221522front2_0_7623458_FkMV1DelSQYp1ywSWh1v41aJKLtV.jpg
https://pic.app.mala.cn/low542/20231102221523front2_0_7623458_FrcsCXmWBNmisYNwlcc7ta3xzcuR.jpg

罗少刚 发表于 2023-11-3 00:10

以上三条回复。
请问广安区住建局,你们依法了吗?
2017年绘测报告,没有备案。就可收超面积费用吗?
做为监管部。
2017年明知消防设施没有完善,没有整改完毕,没有验收合格。
却让百姓接房,你们依法了吗?
2017年明知消防设施没有完善,没整改完毕。
你们验收却合格,你们依法了吗?
2012年,房屋(权属)都不确权。却百纸黑字注明,签的拆迁协议依法了吗?
回复都讲依法,请问你们依的什么法?


罗少刚 发表于 2023-11-3 07:56

快四年了,多个部门反映情况。
先是等候研究,却等来其子现在想直接办理在自己名下。
约定条款存在争议,应该依法协商。
处理过程没有一点协商的意思。
继续欺骗。
2012年骗了一次,还会上当吗?


罗少刚 发表于 2023-11-4 06:50

民心,人心

罗少刚 发表于 2023-11-4 21:57

2017年明知道。还胆大包天,竣工验收时知假造假。


附图。
2017年竣工验收报告。


罗少刚 发表于 2023-11-6 17:25

有关部都是打太极高手。
先说浓洄街道办事处。
2012年拆迁协议中,以注明新产权证办理为继承人名字。
2022年回复时,不依据事实情况。
就认定为。
现其子在办理产权证为过程中,想直接办在自己名下。
是浓洄街道办事处不懂法,还是有官威。
不依法履行拆迁协议条款不说,还倒打一丁耙。新产权证书想直接办理在自己名下。
请问法只是针对百姓?



罗少刚 发表于 2023-11-7 17:38

请有部门,依法查处。
竣工验收时,消防知假造假。
还法律威严。




手机用户9355oI 发表于 2023-11-7 21:14

呵呵秀一秀

罗少刚 发表于 2023-11-8 17:53

顶一下

罗少刚 发表于 2023-11-9 10:05

出现问题就要改正,解决问题。
逃避问题是无法解决问题的。
事实与证据都摆明了。
要遮掩,也要拿出依据。
不是凭口,一句详细解释,现在其子想直接
办理在其名下等。
民心,民生,诚信,公信。

罗少刚 发表于 2023-11-9 21:09

公信力,被透支。
百姓还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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