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syjz1985 发表于 2022-12-17 12:01

再次敦促攀枝花公检法领导依法公开回应群众诉求

1、梦非女士坚持发帖顶帖6年,反映蝴蝶花园的业主们打赢了官司,房开商赔偿的800多万元赔偿款也早到了中级法院的账户上,但至今没有给业主们。他们怀疑这800多万元已经被中级法院的有关领导贪污瓜分。有没有这回事?
2、本人仅仅因为入职攀枝花学院时提供了一份虚假的政审材料(盖的萍乡学院假公章是我在贵阳花钱找店老板陈武明刻的),就被东区的恶警酷吏强判有罪,重判一年多,罚款一万元。本人刚进看守所就申诉说不构成犯罪,要求立即无罪释放,但东区检察院的周小军、法院徐坤林强判有罪。只要把《刑法》第280条的四个罪名对比一下就非常明显,“伪造企事业单位印章罪”针对的是店老板而不是顾客。本人出狱两年来,申诉控告无数次,最高检和四川省检察院都要求攀枝花公检法重新审核,但攀枝花两级法院和检察院对本人提出的各种法律依据完全不敢正面回应,却一次次无理驳回。
3、关于“伪造企事业单位印章罪”的案子,我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一共查到攀枝花各法院的11篇判决书,涉及9起案件(有3篇是一个案子),其中8起都是判的顾客。这是重大的渎职犯罪!全国都绝无仅有。攀枝花的几个法院,从2014年到2019年,枉法冤判的时间长达五年。举个例子,北京海淀法院是全国优秀法院、模范法院、司法公开示范法院,209篇判决书,全部判的店老板,无一例判顾客。北京石景山法院也一样,四篇判决书,无一例判顾客。所有的刑法书都说顾客不构成犯罪和共犯,两高的司法解释也有明文规定,只有贩卖者才和制作者构成共同犯罪。就算店老板和顾客构成所谓的共同犯罪,你们为何不抓店老板而专判顾客?更有甚者,这8起案件就有三起涉嫌严重的权钱交易,重罪轻判。具体案件编号请看文章《我对攀枝花公检法的11件案子提出质疑》。
4、本人从去年至今,向两级公检法举报了多起权钱交易、刑讯逼供,有案件编号、犯人姓名、审判员姓名、受贿金额,和刑讯逼供的地点。为何你们不查处?市检察院控申部主任周小春居然胡说什么“指向不明确,不具有可查性”。
5、攀枝花学院常年违法招聘,敲诈勒索,甚至撬锁入室,盗窃本人财物,向你们反映无数回,你们也至今不查处,不追回本人被盗财物。
6、拒不纠正这8起冤案,还百般狡辩抵赖,就是还想继续制造冤案。攀枝花的人民还有安全感吗?本人强烈要求以枉法冤判罪、徇私枉法罪追究这些冤案制造者的刑事责任(周小军、周小春、李洪英、徐坤林、邓华、廖娟、徐坤林、肖跃民、杨媛、唐天成、仲明镜、张云林、文仁寿等等)。

15608141076 发表于 2022-12-17 19:30

你天天纤缠累不。累

qsyjz1985 发表于 2022-12-17 23:12

15608141076 发表于 2022-12-17 19:30
你天天纤缠累不。累

建议你重新回炉找语文老师补习

qsyjz1985 发表于 2023-1-10 17:35

有冤必纠,有诉必理。请攀枝花公检法落到实处

qsyjz1985 发表于 2023-2-17 09:29

办案无能,害民有术,这些狗官们为何至今不辞职?

qsyjz1985 发表于 2023-3-10 10:08

装聋作哑

qsyjz1985 发表于 2023-8-27 2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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