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丢0 发表于 2022-4-14 08:47

强烈要求环保部门进行检查[已回复]

唐坝乡,唐房沟村,煤炭交易市场往石溪方向一公里,以前唐房沟煤矿,现在没有经过任何部门同意,乱堆煤炭,堆积如山,下雨天公路上全是篱笆,天晴灰尘漫天飞,根本就没有一点环保意识,举报了很多次,你们都不管吗?

犍为生态环境局 发表于 2022-4-26 17:51

网友:您好!
收悉您在“麻辣社区-四川论坛”上发帖反映的问题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会同属地镇及相关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开展了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 、基本情况
您反映“塘坝乡,塘房沟村,以前塘房沟煤矿堆场”,实际为石溪镇塘房沟村,经营业主为杨胜强,2016年1月办理了营业执照,名称为犍为杨胜强工程机械租赁部,类型为个体工商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511123MA64HLM36M,经营场所为犍为县石溪镇画眉村1组。犍为县石溪镇塘房沟煤矿因岷江航电犍为枢纽建设征地拆迁关闭,2021年6月犍为杨胜强工程机械租赁部租用原塘房沟煤矿部分未征用土地,将经营场所搬迁至该处,用于堆放销售煤矸石。
二、调查情况
属地镇石溪镇政府自2021年9月以来对该煤炭堆场常态化巡查、监管,并对巡查期发现的环境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该业主落实防尘措施,建设沉砂池及废水循环系统,对煤矸石堆场场地进行打围。2022年4月16日上午石溪镇政府现场检查时,该煤炭堆场堆放的煤矸石用防尘网覆盖,场地未硬化,存在进出车辆泥土带上路隐患,现场未发现漫天飞尘现象。2022年4月26日,我局会同石溪镇再次现场调查,发现杨胜强工程机械租聘部经营场所为犍为县石溪镇画眉村1组,经营场地发生变动后未变更,存在经营场所与营业执照上经营场所不一致的情况,同时存在场地防扬尘措施不完善问题。您反映情况基本属实。
三、处理情况
2022年4月26日上午,联合调查组对该堆场业主再次下达了生态环境整改通知书。一是完善合法手续。责令业主立即按程序向相关部门申请变更经营地址,立即营业执照证地不一致问题。二是整改环境问题。责令业主在2022年5月底前对场地进行硬化,完善进出场地车辆冲洗设施,完善堆场防尘降噪处理措施,严格落实场地铲车作业时间,严禁夜间作业噪音扰民。三是强化执法监管。石溪镇将进一步强化环境网格化监管,切实履行属地环境管理职责,督促业主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职责。同时我局将加大环境监管执法检查力度,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犍为生态环境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如果您还有什么疑问可以直接拨打我局24小时值班电话0833-4221634。
               
               乐山市犍为生态环境局
2022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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