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鑫鑫 发表于 2022-2-24 10:27

仁寿县为什么要求要求土地只能种大豆,玉米啊?[已回复]

仁寿县通知村民土地不能丢荒,还指定只能种大豆玉米等农作物,本地现已经种植的果树,景观树五年内必须全部清除,种回粮食,否则土地将会回收,村民不再拥有使用权。请问这是否合理,种地种什么难道不能自己决定,现在仁寿村名普遍种植果树来养家糊口,难道全部都要铲掉种成豆子,玉米,小麦?年轻人在外打工养家不容易,老年人的在家带娃娃,太重的活干不动了,还不能种点果树挣点轻松点的钱。请问政府,这样的要求是否合理?

仁寿农业农村局 发表于 2022-2-28 17:29

您好,感谢您对我县耕地暨粮食生产工作的关心。现就您提出的问题作以下回复:
    一、关于通知村民土地不能丢荒,还指定只种大豆玉米等农作物的问题。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耕地保护问题,实行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求强化耕地用途管制,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严格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办法》第九条规定:承包方不得弃耕抛荒承包耕地。因此,我县加大了对撂荒地整治的力度,并要求村民按照耕地利用优先序的原则,将丢荒的耕地优先用于恢复粮食等农作物生产。
   二、关于本地现已经种植的果树,景观树五年内必须全部清除,种回粮食,否则土地将会回收,村民不再拥有使用权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1号)中要求:永久基本农田不得种植杨树、桉树、构树等林木,本通知印发前,已经种植的,由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根据农业生产现状和对耕作层的影响程度组织认定,能恢复粮食作物生产的,5年内恢复。因此,已经种植的果树、景观树,需根据土地是否是基本农田、何时栽种景观树和果树、是否已经破坏耕作层等情况,综合研判处理问题。目前,我县暂未要求对已栽种的果树、景观树进行强制清除及收回土地使用权,只鼓励引导农户自愿腾退低质低效的经济作物,种植粮食,保障粮食安全,待中央、省市有新要求时再按要求处理。
三、关于年轻人在外务工,老人在家带娃娃,太重活干不动了,要求种点果树挣点轻松点的钱,是否合理的问题。
中央及省市要求要严格落实农田就是农田,要严格管控耕地“非粮化”增量,因此村民还是要积极响应政府的号召按照耕地利用优先序原则进行种植,对因为种植效益低外出打工、缺乏劳动力的家庭,农户可通过土地流转或请亲友邻居、种植大户、社会化服务组织等代耕代种或将土地经营权暂时交村集体经济组织,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复种复耕。
查询土地是否为永久基本农田,可以咨询当地乡政府或者仁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36221969)。
感谢您的来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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