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xxxy 发表于 2021-11-27 20:38

高新区新光社区服务中心有意推辞、拒接为本人(小区业主)办理社区停车门禁

事因:

       因媳妇儿怀孕了,想到买个车子方便一点,而新光社区文韵苑办理停车需在社区登记,购车前在门卫处拍摄《机动车门禁卡办理流程》,在购买新车过后前往社区进行办理,在告知工作人员①房子业主是我的母亲②新车的户主是我的媳妇儿,询问其能不能办理小区停车门禁,被告知无法办理小区停车门禁,需要该车的车主有新光社区文韵苑的户口或房子才能办理(认车子的户口不认房产证?)。



问题:

1、该小区停车的权益应该是业主所享受的,为什么我们家买的房子,我们家买的车子,我却不能将自己的车停在小区里面。

2、我能证明我与该户业主的母子关系及车主的夫妻关系(及车主和户主为一家人),那么在户主名下没有任何一辆汽车登记时,我们为什么不能办理小区停车门禁,我媳妇是个孕妇,跟社区工作人员辩解,工作人员语气中透露着不耐烦,而且当我们问如何解决这个问题的时候,工作人员却说:“这个是你们自己的事情,我们社区不过问哈”,这种办事态度真的是为群众办事的人应该说出来的话吗?不积极解决问题,而是以硬性规定推脱,的亏现在成都市还在宣传“我为群众办实事”,事后我老婆肚子气痛了。

3、如果说按照现有规定,工作人员说目前小区停车2000多辆,户主700户左右,那么多出来的车辆为什么没有按照规定清退?平均每户3辆车?不可能吧。还是说规定出台前进去的车就不管了,只管后面的?那不符合你为社区业主服务的宗旨啊,呵。如果说有这个规定,我们在购买该小区房屋时,社区并未告知该条规定。

4、新光社区这样办事,是欺负、歧视我们户口不在这里的外地人?还是欺负我们买的二手房就不是这个小区的业主????



诉求:
我的诉求只是顺利解决我买的车能够办理小区停车门禁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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