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_光 发表于 2021-6-4 09:51

遂宁市洁城环境卫生服务有限公司 《遂宁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改建工程环境影响...

遂宁市洁城环境卫生服务有限公司《遂宁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公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将遂宁市洁城环境卫生服务有限公司的《遂宁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以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的建议。(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遂宁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改建工程建设性质:改建建设地址:遂宁市船山区龙凤镇石桥村内建设内容:本项目在遂宁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现有用地范围内进行改建,改建前后工艺不发生变化,均为高温蒸煮工艺。本次改建主要建设内容:在现有厂址范围内进改行建,主要进行路面黑化、处置车间防渗漏处理、处置大门围墙、监控安防、职工更衣消毒间、办公楼生活区维护、处置中心雨污分流系统、车辆智能清洗消毒设备、绿化维护、新购1台处理能力为8t/d的高温蒸煮设备以及专用运输车6台,并保留现有的1台处理能力为3t/d的高温蒸煮设备、1台处理能力为2t/d的应急备用高温蒸煮设备作为应急备用,将现有医疗废物高温蒸煮系统处理能力从3t/d扩容至8t/d,并备用5t/d的应急处理能力(应急期间指8t/d的高温蒸煮设备异常期间、应急期间,正常情况下不使用应急设备)。服务范围:遂宁市市城区北门、南面片区、安居片区、高新片区、蓬溪片区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及收集路线沿途乡镇卫生院等医疗单位产生的医疗废物。(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1、废气项目高温蒸煮灭菌过程产生的废气主要为H2S、NH3以及VOCS。高温蒸煮废气经“三级喷淋吸收塔+高效膜过滤+活性碳吸附”处理后经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尾气处理效率90%,经处理后废气NH3、H2S排放速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H2S排放速率0.33kg/h,NH3排放速率4.9kg/h的标准限值要求,VOCS排放浓度、速率满足《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排放限值(速率:3.4kg/h、浓度:60 mg/m3)。医疗废物冷藏、高温蒸汽灭菌处理器开启的时候残余废气在车间扩散、进出料等过程中会有少量恶臭气体无组织排放,该部分废气主要成分为NH3和H2S。高温蒸煮锅上方设集气罩,收集高温蒸汽灭菌处理器开启的时候,灭菌器内残余废气,集气罩收集废气并入高温蒸煮废气处理设施一并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1)排放。同时车间内安装壁扇进行通风换气,经通风换气后,自然扩散,无组织排放能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厂界标准要求(H2S:0.06mg/m3,NH3:1.50mg/m3)。项目污水处理站调节池等全部为地埋式,同时采取的SBR系统为一体化处理装置,因此恶臭气体外逸极小,无组织排放能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二级新建标准要求。2、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其中生产废水包括收运车辆清洗废水、周装箱清洗废水、灭菌设备清洗废水、地坪冲洗废水、废气处理设备废水及吸收废液等。经化粪池预处理的生活污水,以及生产废水一同进入调节池后进入一套SBR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30m3/d)处理后进入中间水池,再经加压泵打入自清洗过滤器后采用二氧化氯消毒处理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中预处理标准后泵入安居区生活垃圾处理中心渗滤液处理站,通过“中温厌氧+氨吹脱+复合厌氧器+CMBR+砂滤+纳滤+反渗透”处理工艺处理达《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物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2标准后排入老堰河。3、噪声噪声防治措施通过最大限度地优化总图布置,合理布局,并对高噪声源有针对性地采取降噪、隔声、消声及减振等综合措施,采取以上措施之后,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的要求。4、固废项目产生的固废包括一般固废蒸煮后残渣、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站污泥;危险废物废过滤膜、废活性炭。医疗废物蒸煮后残渣运至光大环保能源(遂宁)有限公司遂宁市城市生活垃圾环保发电厂焚烧处理;生活垃圾单独桶袋装收集,不可与处理后的医疗废物相混合,定期运至垃圾光大环保能源(遂宁)有限公司遂宁市城市生活垃圾环保发电厂焚烧处理;污泥采用管道回灌至安居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废过滤棉及废活性炭均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中“HW49 其他废物/非特定行业/900-041-49含有或沾染毒性、感染性危险废物的废包装物、容器、过滤吸附介质”,危废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三)建设单位信息建设单位名称:遂宁市洁城环境卫生服务有限公司通讯地址:遂宁市船山区龙凤镇石桥村内联系方式:王女士0825-2250787(四)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信息单位名称:河北德龙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联 系 人:吴工电 话:0838-2270692电子邮件:1203662894@qq.com(五)征求意见稿全文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征求意见稿全文:遂宁市洁城环境卫生服务有限公司《遂宁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详见网络链接:链接:https://pan.baidu.com/s/1F9Fidg_5it9oDm8kabE8rw 提取码:pvk3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联 系 人:王女士联系电话:0838-2270692通讯地址:遂宁市船山区龙凤镇石桥村内(六)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及公众意见表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遂宁市船山区范围内的人民群众及企业单位公众意见表:详见网络链接链接:https://pan.baidu.com/s/1B-nineg3ID9s28-2wSSntQ 提取码:nbwy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途径对本项目提出的建议,公众可将建议填写在公众意见表中,以电话、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映,并留下您的主要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和您取得联系。公众认为必要时,可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报告书和相关补充信息。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2。(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示单位:遂宁市洁城环境卫生服务有限公司20121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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