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落有致 发表于 2021-5-20 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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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归作者所有。
商业转载请联系作者获得授权,非商业转载请注明出处。
作者:只为现实
链接:https://www.mala.cn/thread-16154218-1-1.html
来源:麻辣社区- 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交警一大队的领导们:万新一街至万新二街属于老旧小区,居民停车是老大难的问题,为解决停车难的问题,采取了沿街两边规划停车位,但沿街两边规划的停车位长期被门市经营者用锥形筒,电动车和电动车三轮占用。咱们居民去移动就发生纠纷,甚至报警110出动,这是一种变相地浪费警力资源。难道你们巡逻的民(辅)警眼睛看不到吗?只对乱停乱放贴罚单看得见吗?对没有收益的事可以装着看不见吗?难道你们党吏学习真的只是一句口号,一种形式。为百姓办实事不应该从实际出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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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备注:广安交警一大队于5月20日回复,内容见2楼。

错落有致 发表于 2021-5-20 17:15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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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只为现实
链接:https://www.mala.cn/thread-16154218-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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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只为现实”:
      您好!您所反映的情况我大队已知悉,现就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为进一步缓解城区“停车难”问题,有效提高公共停车泊位使用率,大队于5月14日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了《关于集中清理整治车辆长期占用公共停车位的通告》。目前,正在辖区开展“车辆长期占用公共停车位”的集中清理整治行动,欢迎市民朋友向我大队或城管部门举报。
      大队在整治期间,发现商户利用锥形桶等物品占用停车泊位的,均及时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根据《四川省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条例》第十二条第(七)项之规定,对侵占城市道路(含停车泊位)的行为,大队将积极协助城管部门依法进行管理和处罚。
      感谢您对公安交管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第一大队
2021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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