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3618678 发表于 2021-4-14 19:27

举报滨江睿城欺骗客户销售商品房[已回复]



2021年4月5日,我在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视高镇天府大道西侧(金家庙附近)滨江睿城售楼部与四川圆中润达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开发商)签订了《中国天府国际创新谷商品房认购协议》并缴纳定金5万元,项目名称为滨江睿城项目八项(6号地),认购房屋系14栋1单元19层6号总价1227269元(房管局备案价1285098元下浮4.5%)。签订认购协议前,滨江睿城售楼部销售人员既未告知我所认购房屋系住宅式公寓,也未在滨江睿城售楼部醒目的地方提示我所认购的房屋系住宅式公寓(售楼部公示的“项目不利因素温馨提示”不包括6号地),同时在我签订的认购协议中也没有住宅式公寓、商品房的规划用途为办公或商业等内容。事后我听朋友说才知道四川圆中润达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开发的中国天府国际创新谷商品房向北朝向的房屋大部分是住宅式公寓。我才知道我所认购的商品房也是住宅式公寓。2021年4月11日,我立即找到滨江睿城售楼部要求将我所认购的房屋更换为住房(非住宅式公寓、非商用、非办公)或者返还我缴纳的5万元定金。但滨江睿城售楼部拒绝返还我缴纳的定金,给我更换的房屋为18栋1单元14层4号(朝向为东南方向),房屋总价1213468(房管局备案价1213468元未下浮),让我直接损失54606元(1213468×4.5%)。在解决纠纷过程中滨江睿城售楼部工作人员还采取野蛮行为强行阻止我不准到售楼部,当地派出所出警两次,滨江睿城售楼部工作人员当面给我道歉(有录音作证)。由于滨江睿城售楼部销售人员未履行告知义务且我签订的认购协议里面也没有住宅式公寓、商用、办公等字样,系出卖人过错所致。现请求:给我更换的18栋1单元14层4号房屋也和其他客户一样按房管局备案价1213468元下浮4.5%即1158862元。否则,退还我缴纳的定金5万元并赔偿我因出卖人的过错导致我延期购房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附:出卖人道歉录音。                举报人:陈仕琼                         2021年4月13日联系电话:19983618678、15882702966

天眉管住交局 发表于 2021-7-29 15:36

网友: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住建交通局已知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关于住宅式公寓公示和告知问题。根据《眉山天府新区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及每套房屋价格,严格执行明码标价,一房一价制度。经查,开发商已在销售现场将准售房源及价格和房屋性质进行了公示。关于退定金问题,开发商表示根据双方签订的认购协议相关约定执行。以上问题我局工作人员已于2021年5月26日与您电话沟通,详细告知了相关情况。如还有疑问,请致电四川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028-36313233)咨询。

小长安 发表于 2021-4-26 14:04

路过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举报滨江睿城欺骗客户销售商品房[已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