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zghrcdf 发表于 2021-3-16 22:18

施可丰四川雷波化工有限公司60万吨/年长效缓释肥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第一次公示

施可丰四川雷波化工有限公司60万吨/年长效缓释肥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第一次公示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对施可丰四川雷波化工有限公司60万吨/年长效缓释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后评价。参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规定,现对项目进行环境影响后评价第一次公示,公示内容如下:一、项目概况项目名称:施可丰四川雷波化工有限公司60万吨/年长效缓释肥项目建设单位:施可丰四川雷波化工有限公司建设地点:四川省凉山州雷波县项目主要内容:20万t/a硫磺制酸装置、50万t/a磷矿选矿设施、7.5万t/a磷酸生产、15万t/a磷酸一铵装置、30万t/a长效缓释肥、磷石膏渣场,废水站以及其它相应的公辅贮运设施。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建设单位:施可丰四川雷波化工有限公司联系人:刘顺森联系电话:1898159226地    址:凉山彝族自治州雷波县施可丰公司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单位名称:汉中市环境工程规划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028-85217306地   址:汉中市汉台区滨江路桥北广场竹园天玺中心写字楼15层四、公众参与调查表下载地址: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收件地址:成都市武侯区天和西三街29号(大鼎世纪广场2栋2104号),王先生028-85217306,电子邮箱:379783242@qq.com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及注意事项:公众参与对象:项目所在地周边受影响的居民、单位。注意事项:在了解该项目建设内容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后,可提出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后评价)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后评价)环评公参内容)。本次公示时间:自本公告发布日期起10个工作日内。您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列方式将您的意见反馈给我们。 施可丰四川雷波化工有限公司2021.3.9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施可丰四川雷波化工有限公司60万吨/年长效缓释肥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第一次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