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道酬勤00 发表于 2019-12-6 16:02

关于南充嘉陵区阳光公园学府收取的2万服务费,是否合法?

2019年4月底,本人到嘉陵区阳光公园学府售楼处购房,销售人员让我办理首付时,单独取2万现金交在售楼部前台,当时我要求这2万必须开发票,销售也同意了说:先开收据,拿合同时再来拿发票。但到拿合同时,不但合同总金额少写2万,而且说这2万不可能开发票。钱已交完,我也是很无奈!
      政府规定所有销售过程中,以“享受优惠”为名的团购费、服务费、入会费等费用,严重损害购房人合法权益问题,。根据南充市房地产管理局的要求,南充各售楼场所均有商品房销售公示栏,购房人可仔细查看,商品房销售除房款外,只能收取房屋维修基金,且全部要缴存到预售款监管账户。
阳光公园学府的该销售行为是否合法?是否存在欺骗,违规,是否是偷税漏税行为?
      @南充市房管局@南充市市场监督局

吕临巨 发表于 2019-12-6 16:09

对头对头,我们也是公园学府买的房子也有两万单独刷的,房款里没有这两万。这里面到底是什么猫腻

手机用户4507u7 发表于 2019-12-6 16:07

这事要彻查,必定有猫腻

嘿!妳带走了不 发表于 2019-12-6 16:20

我们这一代多为外出务工,这都是老百姓的血汗钱啊,这是公然欺骗,诱导购房者,2万,我们4个月不吃不喝才能挣到,希望政府为民做主,归还我们血汗钱

钭搪假 发表于 2019-12-6 16:21

这事应该严查,彻查!老百姓的钱不是风刮来的。

黄醉泛 发表于 2019-12-6 16:24

这钱到底是谁收走的。

在路上FKTA 发表于 2019-12-6 16:22

逃税

素颜轻笑 发表于 2019-12-6 16:26

开发商有问题,政府应该出面处理此事。

旅行66 发表于 2019-12-6 16:33

黑心开发商,还我血汗钱

平凡の人生 发表于 2019-12-6 16:33

我们是阳光中心城业主,同样是收了团购费没有开税票,这完全是不合法的

解掏遗 发表于 2019-12-6 16:36

我也交了两万,只有一个收据没在购房款里面。

侠客行N 发表于 2019-12-6 16:37

当初买房激动的很,怎么不看清楚

玉树不临风99 发表于 2019-12-6 16:39

阳光底下的猫腻,一品的过来帮顶

麻辣小贱 发表于 2019-12-6 16:41

公园学府售楼部也欺诈和哄骗的形式收取我们2万元钱,强烈要求退换

谦~~~ 发表于 2019-12-6 16:45

就是,就是不能乱收老百姓的血汗钱!

手机用户4507u7 发表于 2019-12-6 16:46

阳光真特么垃圾,有没有人搞一个阳光业主被骗群,大家联合起来

秦漫衷 发表于 2019-12-6 16:54

   强烈要求阳光集团解释这两万块钱的用途?

尹迷究 发表于 2019-12-6 17:40

同样遭遇,我是阳光一品江城的,阳光太不阳光了!

印停绑 发表于 2019-12-6 17:50

感觉阳光所以的楼盘都有这个费用。本人也是买了才发现上当的。定钱交了,后面来写合同才发现是没有发票的。偷税漏税

手机用户4507u7 发表于 2019-12-6 17:48

尹迷究 发表于 2019-12-6 17:40
同样遭遇,我是阳光一品江城的,阳光太不阳光了!

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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