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帮忙给个注
近日突然收到我 小孩《小学》班主任通知叫我 去交这个学期的补课费《星期一至星期四放学后在学校做作业。以前都没跟我们说过要收费。》美其名曰老师辛苦费。要1500元。 请问大家这是否违规?一学期交1500元又是否合理?这个标准又是如何定制的?这个 钱我是交还是不交。如果不该交我又如何如何回复小孩老师。如果改交的 话交1500元又是否合理?
这个问题应该咨询教育局 没有这种荒唐的事。 可以申请小孩回家自己做作业 不该收费也不该留人,但价钱真便宜。比外面便宜多了 {:9_355:} {:11_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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