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和镇JCJ 发表于 2018-3-12 17:51

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败

观念和思维是行动的“总开关”,牢固树立法治观念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败的先决条件。各级纪检监察干部不仅要对执纪业务知识烂熟于胸、运用自如,还要系统学习和研究国家法治建设的体系、制度和规定,在实践中自觉运用法治的精神、逻辑去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利用现代媒体资源,多渠道多层次地开展反腐败宣传教育,积极营造法治反腐的文化氛围,培育人民群众参与法治反腐的思想土壤,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依法反腐的观念和信心。当前,我国正快速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纪检监察部门明确转隶后的法律职责定位,专司“党内监督、依法执纪、依法监察”,集中精力管好党纪政纪,做到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对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时依法移送检察机关进行起诉。遵循依纪依法、安全文明的办案原则,对信访、线索处置、立案、审查、审理、执行等各环节,做到依法处置、有案必查、查实必纠。严格工作程序和业务流程,加强过程检查和督促办理,对纪检监察人员违规违纪违法的要从严处理,以实际行动回应各方关切。

抬头就是阳光 发表于 2018-3-24 21:30

运用法治的思维和方式深入推进预防和反腐败工作,实现反腐工作法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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