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叶-有泪 发表于 2017-11-18 16:36

眉山: 一非校车接送学生严重超员 被警方调查处理

近日,洪雅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洪高路开展交通违法整治行动时,一辆小型普通客车由东向西行驶,看到有交警检查时,驾驶员江某某试图避开检查,执勤民警在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当民警打开车门检查时,车内的场景让民警震惊,狭小的空间内挤满了孩子。


经查,违法驾驶人江某某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准乘7人,实载15人,因该车严重超员,存在严重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执勤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驾驶人江某某依法开展调查。随后,民警联系学生家长,妥善安排孩子们回家。


据了解,《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45条规定: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并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企业有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的,除按照前款规定处罚外,情节严重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吊销其经营许可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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