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市中区公路招标、代理和专家“狗咬狗”
前几天到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看到了很热闹的一幕,几个人在走廊上就干起来了,干的很凶。后来听在场的工作人员和办事的人们在议论,说是市中区的一个什么公路项目的招标事情,专家和代理机构的吵架,专家要评标费,说一个项目跑了3次,评了3次,代理机构不给他们钱,代理机构说专家们没有按照业主和领导意思办,就是不懂规矩,不可能给钱。都是些吃肉不吐骨头的东西等等之类的话,吵的很是热闹,看来是一场“狗咬狗”的大戏啊!=============================
编辑备注:市中区交运局于11月6日回复,内容如下:
网友:
您好!关于您反映“市中区公路招标、代理和专家‘狗咬狗’”问题,我局庚即展开调查,现回复如下:
县道青关路关庙至牟子段改建工程(施工标段)于2017年9月7日在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进行了公开招标。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于9月13日收到了《关于县道青关路关庙至牟子段改建工程(施工标段)评标结果的投诉函》。9月26日由市中区发改局牵头、市中区交运局、市中区公路管理局全程参与,召集评标委员会对“县道青关路关庙至牟子段改建工程(施工标段)”异议问题进行了复核,后于11月1日对“县道青关路关庙至牟子段改建工程(施工标段)”评标结果进行纠错,确定了中标候选人,现已进入公示程序。
您反映的情况为11月1日发改局牵头召集评标专家纠错后,招标代理向专家解释评标纠错不发放评标费原因时的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四川省评标专家劳务费用标准指导意见》(川评管〔2016〕1号)第九条规定:评标专家未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和要求进行评标导致评标错误,或评标专家工作疏忽导致明显错误的,不再支付原评标委员会纠正错误的重评(复合)费用。综上所诉,该项目招投标不存在任何违法违规行为。
感谢您对市中区交通建设的关注!
乐山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
2017年11月6日 吵架时代理机构的人说,区上领导很冒火,勒令发改局张某领导递条子,强行要求他们和专家改变意见实现领导意图。还是领导凶啊! 正常的 乐山的李玉书都被砍头了,依然起不了作用管交通交通的大老壳们想怎么整就怎么整,想让谁做工程就让谁做工工谁做工程,工程都是高价价的都被废了,亏的是纳税人的钱,护“根”行动成了“护官”行动,护了小根“富”了大官,亏了国家! 网友: 您好!关于您反映“市中区公路招标、代理和专家‘狗咬狗’”问题,我局庚即展开调查,现回复如下: 县道青关路关庙至牟子段改建工程(施工标段)于2017年9月7日在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进行了公开招标。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于9月13日收到了《关于县道青关路关庙至牟子段改建工程(施工标段)评标结果的投诉函》。9月26日由市中区发改局牵头、市中区交运局、市中区公路管理局全程参与,召集评标委员会对“县道青关路关庙至牟子段改建工程(施工标段)”异议问题进行了复核,后于11月1日对“县道青关路关庙至牟子段改建工程(施工标段)”评标结果进行纠错,确定了中标候选人,现已进入公示程序。 您反映的情况为11月1日发改局牵头召集评标专家纠错后,招标代理向专家解释评标纠错不发放评标费原因时的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四川省评标专家劳务费用标准指导意见》(川评管〔2016〕1号)第九条规定:评标专家未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和要求进行评标导致评标错误,或评标专家工作疏忽导致明显错误的,不再支付原评标委员会纠正错误的重评(复合)费用。综上所诉,该项目招投标不存在任何违法违规行为。感谢您对市中区交通建设的关注! 乐山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 2017年11月6日 网友: 您好!关于您反映“市中区公路招标、代理和专家‘狗咬狗’”问题,我局庚即展开调查,现回复如下: 县道青关路关庙至牟子段改建工程(施工标段)于2017年9月7日在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进行了公开招标。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于9月13日收到了《关于县道青关路关庙至牟子段改建工程(施工标段)评标结果的投诉函》。9月26日由市中区发改局牵头、市中区交运局、市中区公路管理局全程参与,召集评标委员会对“县道青关路关庙至牟子段改建工程(施工标段)”异议问题进行了复核,后于11月1日对“县道青关路关庙至牟子段改建工程(施工标段)”评标结果进行纠错,确定了中标候选人,现已进入公示程序。 您反映的情况为11月1日发改局牵头召集评标专家纠错后,招标代理向专家解释评标纠错不发放评标费原因时的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四川省评标专家劳务费用标准指导意见》(川评管〔2016〕1号)第九条规定:评标专家未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和要求进行评标导致评标错误,或评标专家工作疏忽导致明显错误的,不再支付原评标委员会纠正错误的重评(复合)费用。综上所诉,该项目招投标不存在任何违法违规行为。感谢您对市中区交通建设的关注! 乐山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 2017年11月6日 网友:
您好!关于您反映“市中区公路招标、代理和专家‘狗咬狗’”问题,我局庚即展开调查,现回复如下:
县道青关路关庙至牟子段改建工程(施工标段)于2017年9月7日在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进行了公开招标。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于9月13日收到了《关于县道青关路关庙至牟子段改建工程(施工标段)评标结果的投诉函》。9月26日由市中区发改局牵头、市中区交运局、市中区公路管理局全程参与,召集评标委员会对“县道青关路关庙至牟子段改建工程(施工标段)”异议问题进行了复核,后于11月1日对“县道青关路关庙至牟子段改建工程(施工标段)”评标结果进行纠错,确定了中标候选人,现已进入公示程序。
您反映的情况为11月1日发改局牵头召集评标专家纠错后,招标代理向专家解释评标纠错不发放评标费原因时的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四川省评标专家劳务费用标准指导意见》(川评管〔2016〕1号)第九条规定:评标专家未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和要求进行评标导致评标错误,或评标专家工作疏忽导致明显错误的,不再支付原评标委员会纠正错误的重评(复合)费用。综上所诉,该项目招投标不存在任何违法违规行为。
感谢您对市中区交通建设的关注!
乐山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
2017年11月6日
这个工程是市中区某某局某局长的亲兄弟某老四和某老五一起在操作的项目,其它人也太自不量力了,胳膊扭的过大腿麦,区委、区政府大官都是他们的哥佬官,活该倒霉!!乐山闹有毛用,有本事到省纪委、中纪委坐到实名举报撒?! 的确是“狗咬狗”,小老板斗的过地头蛇? 没有办法 听说交通、发展局把代理和专家拉回去整了四次,直到领导满意为止,局长们有这么大胆?背后有没的大鱼?还是当官好,还是大官凶! {:9_279:}{:9_279:}{:9_279:} 乐山都在窝子里,听说被黑办的一方正在搜集详细的证据要到省纪委、公安厅实名举报。看看哪些大贪官能被拉下马。 {:9_334:}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