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星勤点灯 发表于 2017-2-22 17:14

纪检人的身份绝非“保护色”

2017年1月21日至22日,中国共产党四川省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在成都举行。全会回顾总结了2016年纪律检查工作,总结了工作体会,其中,“必须弘扬谦抑品格,敢于‘刀刃向内’,纪检监察干部才能成为严格自律的标杆”引起了笔者的注意。结合到今年1月,由中央纪委宣传部、中央电视台联合制作的电视专题片《打铁还需自身硬》系列《严防灯下黑》中所列举的袁卫华一案,更加发人深省。袁卫华系中央纪委第六纪检监察室原副处长,而在他众多违纪行为中最为突出、最为恶劣的问题,是故意泄露案情。他不止一次将工作秘密拿来做交易,早在2004年,他主动向某副部级干部泄露举报内容,从此,一步一步踏上了罪恶的深渊。袁卫华的查处可以说是大快人心,而“刀刃向内”更彰显出纪委不分内外执着“亮剑”的决心和本色。在广大干部群众眼中,纪检干部不同于普通党员干部,“刚”“硬”“韧”是他们的特点,他们是监督干部的干部。因此,对纪检干部的品质要求更加严苛,纪检干部也绝不能披着“纪检人”的外衣谋求任何私利,尤其在对涉及违法违纪案件的处理上,更要站稳脚跟,秉公处理。
“纪检人”的外衣,绝非保护色,而是时刻提醒纪检人“有作为,有所不为”的LO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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