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似流 发表于 2016-12-12 14:26

雷波县出台“13条措施”加力脱贫攻坚

  雷波县依据“八查”对症下药,制定《脱贫攻坚十三项措施》,从政策宣传、资金保障、工作重点、督查督办等方面,进一步强化工作举措,确保今年57个贫困村如期脱贫。

  (1)下沉工作责任。将通村公路建设、50万以下项目由牵头单位组织实施转变为由乡镇牵头实施,县级单位负责督进度、督资金安全,做到项目下沉、资金下沉、责任下沉,确保脱贫村彝家新寨全面动工,通村硬化路提前完工。

  (2)加强资金保障。整合彝家新寨建设、产业发展等项目资金4亿余元,加快贫困户、贫困村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等;利用2亿元住房建设贷款资金,对资金不足的贫困户提供贷款,同时对道路不通、靠人工转运建房物资的,给予适当的运费补助。

  (3)开展政策宣传。利用每个村3万元工作经费,创新提出“五洗”猜奖游戏坝坝会宣传模式,利用县有线电视台专栏、《脱贫攻坚简报》、彝汉双语宣传栏等载体,宣传“五个一”“四好”家庭等脱贫攻坚工作政策,提升群众知晓率,激发群众内生动力。目前,已编发《脱贫攻坚简报》67期。

  (4)增强发展后劲。邀请宜宾职业技术学院等5所院校专家,利用“雨露计划”、劳动力转移等载体,进行苗木嫁接、牛羊养殖等技术培训,确保有劳动力的贫困户家中至少有1人实现就业、有稳定收入;每个村30万元产业发展周转资金已全部拨付到位,加强村级专业合作社建设,鼓励贫困户以土(林)地承包经营权、产业帮扶资金等入股,壮大集体经济,获取分红收入,今年完成171个贫困村村专合组织建设。

  (5)强化督查考核。由县纪委牵头,目督办、扶贫局等部门协助,对“五个一”联系制度、第一书记管理等工作,实行“一旬一检查”“一月一通报”,约谈提醒工作落实慢、进度差的倒数三名,将督查结果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雷波县出台“13条措施”加力脱贫攻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