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似流 发表于 2016-12-5 14:55

雷波县环境保护局 完成2016年5个乡镇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碑建设

  2016年12月1日,由县环保局牵头,对2016年州环保局下达我县新建的岩脚乡、溪洛米乡、卡哈洛乡、咪姑乡、一车乡5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碑的建立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验收。

  由县环保局组成检查验收工作组,在当地乡镇村干部的陪同下,实地到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查看饮用水源保护碑建立情况。经实地察看,保护石碑均采用高120公分大理石制成,由河沙水泥固定于水源地保护区内明显位置,石碑牢固,表面刻有《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基本规定,字体采用宋体,刻字清晰,可以起到警示作用。至此,我县圆满完成了今年州上下达给我县的饮用水源保护区划界立碑工作。(朱文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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