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chang 发表于 2016-9-26 14:18

“三化”建设推进社区矫正工作

  为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执法活动,维护刑罚执行的严肃性,切实维护社会安全稳定,雷波县司法局以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推进年”活动为抓手,推进社区矫正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一是规范刑罚执行活动,推进社区矫正法制化建设。强化执法队伍建设,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招聘6名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为34名社区矫正执法人员申请办理执法证,实行“亮证执法”,保证在开展社区矫正调查评估、社区服刑人员接受、移交、办理社区矫正事项审批、执行制止、惩戒、收监等工作中依法行权、依法执法;强化执法监督,定期开展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和警示教育,对审前社会调查、警告、治安管理处罚、撤销缓刑、撤销假释、收监执行等重点执法工作,实行全程审核监督,有效杜绝了执法过程中弄虚作假、越权办理、违规办理、玩忽职守、履行不严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二是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推进社区矫正制度化建设。建立公检法司协调机制,制定出台了《雷波县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实施意见》、《雷波县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制度》等规范性文件,从调查评估、矫正接受、日常监管、调查取证、矫正解除、矫正档案6个方面规范社区矫正管理制度,着力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重点和热点问题,确保社区矫正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三是提高教育管理实效,推进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规范适用社区矫正前调查评估、居住地核实、法律文书传递送达、交付执行环节、收监执行等社区矫正重点环节工作,定期对司法所社区矫正审前社会调查、外出审批、居住地变更审批、警告、治安管理处罚、收监执行、入矫解矫程序等案件资料。开展执法检查100余件次,征求执法工作意见建议30余件次,截止目前依法接收社区矫正人员302人、解除矫正人员212人,在册78人,开展集中教育110场次,走访350人次,撤销缓刑7人,警告24人次,收监执行4人,有效保障了刑罚正确有效实施,维护了刑罚执行工作的严肃性。

  作者:罗连芬、田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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