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25SH 发表于 2016-8-27 19:07

本土传销骗子,射洪人们小心上当!求扩散(附该人照片)

该人叫王波在北海做传销,身份证写的是射洪县赤城镇大石桥村,但是对外都说是做工程,以婚恋或工程需要人帮忙等为由骗人过去,骗人过的时候不会把详细地址给你,(跟你说是韶关,然后叫你坐大巴,但是那个大巴是去北海的,如果是不识路的人,可能会以为去北海的时候会途经韶关,这里也许套路会有不同)过去之后的套路都是一样一样的,大家可以百度北海传销。该人大概在一个月左右回过射洪,好像是开了新车回来,但是这个车是借的还是用骗来的钱买的就不清楚了,挣到钱的人对于家乡人来说更有说服力。我是受害人之一,当然我没有去做传销,本来事情过去几个月了,也不想找事,但是该人实在无赖,没有最基本的道德观。附上该人身份证上的照片,希望其它人不要再受骗了。

0825SH 发表于 2016-8-28 14:06

该人37岁

beamangle 发表于 2016-9-22 10:21

问:为什么有些人(主要是女生)在外面吃个饭,要拍照传网上?
答:可能是怕阿兹海默症发作吧。做一个简单的记忆备份。

无心浪人 发表于 2016-10-8 06:08

射洪有赤城镇?

无私的爱2017 发表于 2016-12-6 20:17

:)

蓬溪有个赤城镇 发表于 2016-12-25 13:13

赤城镇在蓬溪县

小爆料君 发表于 2017-2-19 14:19

此文是关于违法修建,在2012年9.10洪灾中,因违法修建,倾泄而下的山洪到此没有通道,冲向旁边的居民房屋,使靠近巷道一侧的住房被冲击而成危房。目前房屋上的裂口仍在继续扩大,危及整幢房屋和家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射洪法院串通包庇被执行人拒不执行生效判决,在申请执行后的近一年期间,数十次往返于射洪法院,分别向执行法官、执行局长、分管副院长、院长等人反映或投诉,均被拒之门外。      导致本案陷入目前判而不执、有法不依的困境,根本原因在于涉案建筑原系射洪本地某重要官员所有,转卖给被执行人父子,被执行人父子在改建过程中借机侵占集体土地和相邻通道,非法搭建建筑物,在依法行使权利提起诉讼后,被告父子就通过该官员做通法院工作,违法超期拖延审理,长期审而不决;最终做出生效判决后,又做通法院工作拖延拒不执行。该官员现已升至市直部门任要职,手眼通天,在其勾兑下射洪县法院才敢于公然包庇被执行人,编造各种借口拖延拒不执行。      本案受害者多次向有关部门投诉,有关部门在职人员玩起踢皮球,踢来踢去。据知情人爆料:曾有一次,上级领导下乡视察工作,当地单位怕本案受害者上前闹事,故以调节为借口,讲受害者骗往单位内,实施软禁。被告还多次扬言要杀了原告未满8岁的儿子,多次对原告家人等进行人身攻击,辱骂。被告孤儿寡母两人整日在摇摇欲坠的危房里担惊受怕,夜不能眠。试问:这就是为人民服务,一切为了人民吗?这个民生ZF就是坏人的保护伞吗?高级法院的判决书也是可以不用执行的吗?那我们还要法律,法院来做什么?纳税人民的钱财就是坏人的保护伞吗?      以下是案件编号                        (2013) 射洪民初字第529号判决                         (2014)遂中民终字第377号判决                         (2016)川09民申2号裁定书

enjoyGoFo 发表于 2017-2-19 14:54

射洪没有赤城镇哈,信息有待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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